下列争议的情形属于劳动争议: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其他。
劳动者赔偿情形: (一)、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该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三)、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 (四)、员工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用人单位承担责任后,可以向员工追偿。
以下情形属于贪污罪的未遂: 1、行为人已着手实施贪污行为; 2、行为人还没有取得对公共(国有)财物或非国有单位财物的实际控制权或所有权; 3、没有取得对公共(国有)财物或非国有单位财物实际控制权的原因,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
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 (一)情节特别轻微的; (二)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后果,并取得被侵害人谅解的; (三)出于他人胁迫或者诱骗的; (四)主动投案,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的; (五)有立功表现的。
民事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可以取保候审的法定情形是: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患有严重疾病以至于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羁押期限届满,案件需继续侦查,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减轻行政处罚的情形有以下这些: (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二)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 (三)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四)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律师限制会见的三种情形: 1、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聘请律师,应当经侦查机关批准; 2、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侦查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和需要可以派员在场; 3、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批准。
建设施工合同无效的情形有: 1、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 2、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 3、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 4、承包人非法转包建设工程的; 5、承包人违法分包建设工程的。
公司适用裁员的情形: 1、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2、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