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履行抗辩权防范风险怎么做: 1、应当先履行的当事人不履行义务,已到履行期的应当后履行的对方当事人享有不履行合同的权利。 2、应当先履行的当事人不适当履行合同造成根本违约,对方当事人享有不履行的权利。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六十七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
先行履行抗辩权的行使条件: 1、当事人基于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 2、当事人履行有先后的顺序; 3、须有先履行合同债务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债务或者履行合同债务不符合约定; 4、须为先履行一方当事人应当先履行的债务是可以履行的。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六十七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
民法三大抗辩权具体是指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合同法中先履行抗辩权的规定是:《合同法》第67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 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直接占有人的抗辩权的特点: 一、直接占有抗辩权只存在于相对法律关系之中,是相对权。 二、直接占有人对间接占有人的占有回复,也是一种给付,行使占有抗辩权,是保留自己给付的行为。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二百四十五条,占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被侵占的,占有人有权请求返还原物;对妨害占有的行为,占有人有权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因侵占或者妨害造成损害的,占有人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抗辩权是指妨碍他人行使其权利的对抗权,至于他人所行使的权利是否为请求权在所不问。 不可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表明另一方丧失履行债务能力时,在对方没有履行或者没有提供担保之前,有权中止合同履行的权利。 【法律依据】 《担保法》第二十条,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享有债务人的抗辩权。债务人放弃对债务的抗辩权的,保证人仍有权抗辩。抗辩
依照我国《担保法》第二十条的规定,债务人抗辩权是指债权人行使债权时,债务人根据法定事由对抗债权人行使请求权的权利。
怎样进行代位权抗辩:在代位权诉讼中,次债务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债务人在代位权诉讼中对债权人的债权提出异议,经审查异议成立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驳回债权人的起诉。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73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
时效完成后所产生的效力并不是绝对的,权利人请求权的消灭以义务人行使拒绝履行抗辩权为前提,因此时效抗辩权的行使事关重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合同法中的三大抗辩权分别是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 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的当事人一方在对方未为对待给付以前,可拒绝履行自己的债务的权利。 先履行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一方未履行之前,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不安抗辩权是指在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