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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三大抗辩权具体有哪些

合同纠纷 2020-08-19 01:51 标签: 民法 抗辩

民法三大抗辩权具体是指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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