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占有人的抗辩权的特点:
一、直接占有抗辩权只存在于相对法律关系之中,是相对权。
二、直接占有人对间接占有人的占有回复,也是一种给付,行使占有抗辩权,是保留自己给付的行为。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二百四十五条,占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被侵占的,占有人有权请求返还原物;对妨害占有的行为,占有人有权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因侵占或者妨害造成损害的,占有人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占有人返还原物的请求权,自侵占发生之日起一年内未行使的,该请求权消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