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年后可以追索未成年时父母任何一方欠付的抚养费。根据法律规定,追讨抚养费的期限为三年,即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三年。 一般情况下,当孩子18周岁成年后三年内要提起索要抚养费的诉讼,成年后三年不提起诉讼的就失去了胜诉权,法院是不会审理的。 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能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生活水平的,从条件满足时计算诉讼时效。
抚养费包括教育、医疗、生活费三个项目。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一条:婚姻法第二十一条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法律没有区别规定婚生子女和非婚生子女的抚养费标准,所以一律按照抚养费标准来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法院要根据孩子的实际需要,当地生活水平和父母的收入情况等因素确定抚养费。 1、如果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月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百分之
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三十的比例给付。 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夫妻双方离婚后,对子女的抚养费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以及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来确定。 具体而言,如果不和子女生活的一方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到30%。 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来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
抚养费的变更可以在必要时提出,变更抚养费的情况包括: 第1、因物价调整,原定数额难以维持子女生活所需; 第2、子女升学、实际所需抚养费用超过原定数额以外; 第3、子女身患疾病,抚养一方无力支付全部医疗费用;或有给付义务的一方经济收入显著增加,在这种情况下,子女与其生活水平相差悬殊等。 减少给付情况包括:给付一方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经济相当困难,无力按原数额给付,那
1、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而导致另一方得不到抚养费的话,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 2、如果给付抚养费的一方存在减少给付的情况,可以减少抚养费的给付。减少给付是指给付一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经济相当困难,无力按原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负担子女的大部分抚养费,那么可以请求减少给付。 3、如果一方拒不交纳人民法院有关抚养费的判决和裁定,另一方
非婚生子女是有抚养费的。根据《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可以申请抚养费。 根据法律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双方或者一方拒不履行抚养子女义务,未成年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请求支付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抚养子女是义务和责任和婚姻状况影响不大,在子女需要的时候就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