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报酬约定不明的,应当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作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公司强制清算案件操作规范》第三十二条第三款 清算组由中介机构或者个人组成的,其报酬由中介机构或者个人与被申请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公司强制清算案件操作规范》第三十二条第三款 清算组由中介机构或者个人组成的,其报酬由中介机构或者个人与被申请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七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公司强制清算案件操作规范》第四十七条 清算组应当制定解除劳资关系的方案并以书面通知被申请人的全体职工终止劳动合同;有关职工的经济补偿
委托人不按照约定支付报酬时,行纪人对其占有的委托物可以行使留置权留置期届满后,以留置物折价或者从变卖留置物所得价款中优先受偿。《合同法》第四百一十四条:行纪合同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公司强制清算案件操作规范》第四十七条 清算组应当制定解除劳资关系的方案并以书面通知被申请人的全体职工终止劳动合同;有关职工的经济补偿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公司强制清算案件操作规范》第三十二条第三款 清算组由中介机构或者个人组成的,其报酬由中介机构或者个人与被申请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公司强制清算案件操作规范》第三十二条第二款 上述人员以外的有限责任公司的非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有限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公司强制清算案件操作规范》第三十二条第三款 清算组由中介机构或者个人组成的,其报酬由中介机构或者个人与被申请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