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权的种类主要有以下几种:不动产抵押;动产抵押;权利抵押;最高额抵押;财团抵押;共同抵押。 抵押权的作用: 一、抵押权具有担保财产的作用。 二、抵押权对促进市场经济正常、良性运转起着促进和保护作用。 【法律依据】 《担保法》第五十三条,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受偿;协议不成的,抵押权人可以向
房地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 根据《担保法》《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的规定,房地产抵押权的对内效力如下: 1、先受偿效力。房地产抵押权的对内效力,简而言之,即房地产抵押权人有就受担保的债权对抵押的房地产优先受偿的权力。 2、房地产抵押权担保的债权范围效力。 3、房地产抵押权所涉及的物的范围效力。 4、
房地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 房地产抵押权实现的程序是,债务履行期届满债权未获清偿的,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的房地产拍卖所得的价款受偿; 协议不成的,抵押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在人民法院的主持下,实现抵押权。 在划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上设定抵押,实现抵押权时,必须经过两个特殊程序: 一是拍卖该土地使用
房地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房地产抵押权实现的条件是: 1、房地产抵押权的存在。房地产抵押权的实现首先应以房地产抵押权的存在为前提。房地产抵押权的存在是指当事人曾就特定的债权设定房地产抵押权; 并且,此项房地产抵押权尚未因法定的原因而消灭。房地产抵押权若不存在,则不能实现抵押权。 2、债权已届清偿期而未受清偿。债权
房地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 房地产抵押权实现的方式有,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 抵押权人与抵
建设工程承包人抵押权关于法定抵押权有以下相关规定:《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 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抵押权担保的范围,就是指抵押权在其所担保的债权届满未获清偿而实行后,抵押物被拍卖或变卖的价金都可以用来清偿哪些债权。 【法律依据】 《物权法》第一百七十三条,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抵押权能变更到另外一个人手上,抵押权的转让要具备抵押权的转让须与主债权的转让同时进行。抵押权设立的目的是为了保证债权的实现,抵押权的发生以债权的存在为前提等条件。 【法律依据】 根据《担保法》第五十三条,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受偿;协议不成的,抵押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当事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从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诉讼程序来看,抵押权人即债权人可先选择督促程序,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催促债务人尽快履行债务,如果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主动履行债务或者提出异议,支付令即发生法律效力,取得与确定判决相同的执行力,可作为执行根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九十五条第二款“抵押权人与抵押
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都的种类: (一)金钱债权; (二)可转化为金钱债权的债权; (三)将来债权; (四)罹于诉讼时效的债权。 【法律依据】 《担保法》第四十七条抵押权对抵押物所生孳息的效力 债务履行期届满,债务人不履行债务致使抵押物被人民法院依法扣押的,自扣押之日起抵押权人有权收取由抵押物分离的天然孳息以及抵押人就抵押物可以收取的法定孳息。抵押权人未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