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
看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如是协议离婚,可在离婚协议中约定探望权的行使方式,包括时间、地点等细节。
【法律意见】探望权的中止,是指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探望权不宜继续行使,而由人民法院依法暂时停止探望权的行使。探望权是离异父母依法享有的法定权利,不得任意阻
准备好起诉状和相关证明起诉到法院要求判决对方履行配合探视的义务
不合理,支付抚养费是法定义务,放弃探望权是他自由处分的,这两者互不影响。
探望的时间,探望的方式和探望的时间离婚双方可以约定,协商约定不成的,可由人民法院判决。
你好,《婚姻法》第三十八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
【法律意见】法律法规上没有对离婚后父母看望子女的时间进行规定。父母看望子女的时间是夫妻双方在离婚协议书自行约定或者法院判决时判决的,如果获得孩子抚养权的一方不履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探望权只能在出现法定情形时由人民法院依法定程序和事由裁定中止,不存在可以由离婚双方协议放弃的可能。离婚后,父母对子女的探望不仅仅是一种权利
子女探望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子女探望权的实现可以由父母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