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单位进行道路施工作业时,一般都会设置警示标志,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如果施工单位或者道路管理单位未按规定操作; 因此造成正常通行的人员伤亡或车辆、其他财产损失时,道路管理单位和相关的施工单位应当承担责任。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五条规定:道路施工作业或者道路出现损毁,未及时设置警示标志、未采取防护措施,或者应当设置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 交通标线而没有设置或者应当
国家规定白天施工6点到22点属于正常施工。 1、建筑施工过程中场界环境噪声不得超过规定的排放限值: 昼间:70dB(A) 夜间:55dB(A),夜间噪声最大声级超过限值的幅度不得高于15dB(A)。 2、国家《城市区域噪声标准》中,明确规定了城市五类区域的环境噪声最高限值: 疗养区、高级别墅区、高级宾馆区,昼间50dB(分贝)、夜间(指22时至次日6时,下同)40
建筑工程挂靠施工中的法律风险: 首先必须说明的是,“挂靠施工”行为属违法行为,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明确禁止“挂靠施工”,建筑施工企业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挂靠施工的,如被发现、查实,将会受到依法责令改正、罚款、暂停项目执行、暂停资金拨付、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等行政处罚。 1、对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安全施工承担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
建筑企业分公司一般不可以直接签订施工合同。 根据《公司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根据《合同法》第九条的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当事人依法可以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分公司自身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在未经公司授权的情况下对外签订施工合同,公司可能不会承认该合同对公司的约束力,不会承担基于分公司擅自签订合同导致
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这个是工程造价里索赔的知识: 1、首先,甲方是否有明确的文件,要施工方停工是否写明从什么时候起停工。 2、如果停工时间较长的话,你的施工技术人员是得不到工资赔偿的,他们应该退场。 3、应建设单位要求留守的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经2013年4月11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13年5月7日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247号公布。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内容: 一、工程概况 写明工程名称,工程地址,工程结构类型、建筑面积、占地面积、地下及地上层数、基础类型、建筑物檐高、主要工程量,开工、完工日期。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总包及分包施工单位名称。
合同保证金指的是签订合同的一种约定。施工合同保证金是指一种担保合同或者担保行为的金钱质,保证金具有担保的作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施工合同亦称工程合同或包工合同。指发包方(建设单位)和承包方(施工单位)为完成商定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任务,明确相互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书面协议。 没写施工日期的施工合同是有效的,只要没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经双方签字盖章的施工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合同工期可另行约定。 根据《合同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指发包方(建设单位)和承包方(施工人)为完成商定的施工工程,明确相互权利、义务的协议。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 《合同法》第57条规定:合同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面的条款的效力。合同中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具有相对独立性,不因合同无效而失去其效力。
建筑工地高空坠物预防措施: 1、建筑工地高空坠物事故多发生在各类登高作业、脚手架作业、塔吊作业、外用电梯安装作业及空口、临边作业时。因此在施工前施工单位应编制专项施工组织设计制定预防高空坠落、物体打击事故的安全技术措施,现场应视具体情况配置护栏网、栏杆或其他安全设施,并在施工中严格按照组织设计实施。 2、高墩、架梁施工等高空作业项目施工时,必须有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高空作业安全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