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高空坠物砸车,可以向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要求赔偿损失。 《侵权责任法》第八十六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因其他责任人的原因,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其他责任人承担侵权责任。
对工程合同中的违约条款的设定,要需要根据工程的具体内容、可能出现的违约情形,收双方通过协商的方式来确定,是没有固定的可以直接套用的表述的。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既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违约的责任形式,也可以约定违约责任的范围及损失的计算方法。 具体表现在当事人可事先约定违约金的数额、幅度,可以预先约定损害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甚至确定具体数额,同时也可以通过设定免责条款限制和免除当事人
地下室人防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主要依据的是:GB50134-2004《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规定: 人防工程施工的规范有: 1.工程施工应符合设计要求。所使用的材料、构件和设备,应具有出厂合格证并符合产品质量标准;当无合格证时,应进行检验,符合质量要求方可使用。 2.当工程施工影响邻近建筑物、构筑物或管线等的使用和安全时,应采取有效
工程质量纠纷施工单位擅自停工可以协商解决,如果因施工单位擅自提供导致发包方损失的,要承担赔偿责任的。 《合同法》第281条规定,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 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建设工程合同司法解释》第11条规定,因承包人的过错造成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
确定施工合同中的价款根据建设部107号令,即《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第12条及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第23条规定,合同价可以采用以下三种方式: 1、固定价格合同。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可根据双方的约定而调整,双方在专
施工招标应当具备的条件,《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8条规定,工程施工招标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的,已经履行审批手续; (二)工程资金或者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三)有满足施工招标需要的设计文件及其他技术资料;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中国法律明确规定施工人未尽警示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该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有: 1、施工工作应是在公共场所、道旁、通道等可能危及行人的场所进行。 2、施工人未设置明显标志,也未采取安全措施。地面施工致人损害的行为是一种不作为的侵权行为,施工人没有履行法定的警示,是导致侵权行为的根本原因。 3、有损害事实的存在。遭受损害的是他人的人身或财产,但不包括施工人
侵权民事责任指的是,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没有过错,但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民法总通则》第一百二十五条,在公共场所、道旁或者通道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施工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该侵权行为的构成应具备的要件有: (1)施工工作应是在公共场所、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 第一条招标人和中标人另行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范围、建设工期、工程质量、工程价款等实质性内容,与中标合同不一致,一方当事人请求按照中标合同确定权利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招标人和中标人在中标合同之外就明显高于市场价格购买承建房产、无偿建设住房配套设施、让利、向建设单位捐赠财物等另行签订合同,变相降低工程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种类: (一)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纠纷。建设工程勘察合同是指承包人接受发包人的委托,完成建设工程地理、地质等情况的调查研究工作,发包人支付相应价款的合同。 (二)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设计合同是指承包人接受发包人的委托,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工作,发包人支付相应价款的合同。 (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指承包人接受发包人的委托,完成建设工程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