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孕妇连续旷工3天以上,达到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程度的,用人单位可以开除,旷工具体期限由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规定。法律虽然规定用人单位不得通过无过失性辞退或者经济性裁员单方面解除孕妇劳动合同,但不限制单位通过过失性辞退解除孕妇劳动合同。
至于旷工几天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单位可以制定单位内部管理制度,根据情况自己制定。如果单位没有员工手册规定旷工几天是严重违反单位制度,只是口头告诉职工,是无效的。员工不需要遵守口头的规定,只需遵守员工手册的规定。
旷工应该定义为:员工未按规定履行请假批准手续,无正当理由缺勤或未按规定提供劳动的行为。其中包括三个方面要素:1、未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没有经过企业同意。2、无正当理由,若企业考勤机器故障、停产放假、因工外出、请休病假、企业未提供劳动条件、参加社会活动等都属于有正当理由。3、缺勤或未提供劳动。对于旷工,一般公司应提供如下证据予以证明:1、员工手册,证明出勤要求及外出、请假审批规定。2、考勤记录,证明当天未出勤。3、该员工请假及外出登记材料,证明员工实际执行请假审批及外出登记规定。4、旷工通知书,证明尽到调查通知义务。5、工资发放明细及记录,证明公司并未支付旷工期间的工资。6、其他,如调岗依据、通知等。
劳动法法中没有关于旷工的规定,根据《公务员法》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可以予以辞退。 《劳动合同法》中也规定了: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员工,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此次新冠疫情影响了人们的日常工作,正常工作也许会因为疫情而中断,例如采取隔离或者其他紧急措施。 而根据疫情期间的规定,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 但无故旷工仍然是不被允许的,按原规定处理。
旷工三天被开除有工资拿,只要员工付出了劳动,那么就有享受劳动报酬的权利,员工旷工三天被开除,单位可以扣除员工奖励性待遇,但是工资还是要支付给员工的。 职工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经批评教育无效;连续旷工时间超过15天,或者1年以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30天的,企业有权予以除名。
旷工一天扣三天工资的做法是不合法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同时,《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且扣除后剩余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旷工是指员工请假没有获得批准或没有履行请假手续而未到岗上班的行为。员工旷工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其没有提供劳动期间工资,但不能作额外的惩罚性罚款。 员工工作一天可获得一天的工资,缺勤一天,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当天工资。但规定扣3天工资,多扣的两天工资显然是其他正常工作日的工资,这就涉嫌克扣工资了。
根据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的规定,职工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经批评教育无效,连续旷工时间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三十天的,企业有权予以除名。由此可见,企业员工无故旷工在作出处罚之前,应该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经过相关部门领导确认之后再进行处罚。
旷工三天是否算自动离职,并没有一个统一的评判标准,而是取决于公司内部的规章制度以及与之相配套的劳动合同条款。 若公司的规章制度明文规定员工连续旷工三日即视为自动离职,并且该规章制度已经通过合法的制定和公示流程得以确立,那么这种情况便有可能被认为是自动离职。然而,如果公司并未对此类行为做出明确规定,或者规定与法律法规相悖,那么便不能简单地将其判定为自动离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