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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上写了旷工一天扣三天怎么办

劳动工伤 2024-12-18 14:39 标签: 合同 旷工 扣除

旷工一天扣三天工资的做法是不合法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同时,《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且扣除后剩余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因此,旷工一天扣三天工资显然超出了合理处罚范围,违反了劳动法律法规。如果你遭遇了这样的情况,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改正,并给予警告;如果给你造成了损害,用人单位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综上所述,你有权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以通过合法途径对用人单位的不当行为进行举报和索赔。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订)》第八十五条 【未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等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任正飞律师

任正飞律师

四川君合律师所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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