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刑法》第九十一条 【公共财产的范围】本法所称公共财产,是指下列财产:(一)国有财产;(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三)用于扶贫和其他公益事业的社会捐助或
根据我国刑法第273条的规定,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 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另外,挪用特定款物只有达到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才构成本罪。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一十二条:违反有关规定扣留、收缴群众款物或者处罚群众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在扶贫领域有上述行为的,从重或者加重处分。
符合下列条件则认定为构成挪用特定款物: 1.行为人主观方面是故意的。 2.行为人客观方面表现为单位实施的挪用国家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行为。 3.行为人是在国家机关等单位支配、管理特定款物的主管人员等直接责任人员。 4.行为人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关于特定款物专门使用的财经管理制度。 【法律依据】
挪用特定款物罪,是指违反特定款物专用的财经管理制度,挪用国家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三条,挪用特定款物罪, 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
贪污用于预防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款物的构成贪污罪。 【法律依据】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
挪用用于预防、控制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优抚款物的,构成挪用公款罪、挪用特定款物罪。 【法律依据】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 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
贪污用于预防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款物的,会加重处罚。在预防、控制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期间,假借研制、生产或者销售用于预防、控制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等灾害用品的名义,贪污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可构成犯罪。 【法律依据】 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挪用用于预防、控制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救灾款物直接责任人员可能构成挪用特定款物罪。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三条: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防治疫情期间,贪污、侵占用于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款物或者挪用归个人使用的处理是构成犯罪的; 分别依照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二百七十二条的规定,以贪污罪、侵占罪、挪用公款罪、挪用资金罪定罪,依法从重处罚。 【法律依据】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