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正在进行的殴打进行反击,属于正当防卫,但是如果超过限度的,属于防卫过当,这是要负刑事责任的,但应当减轻或免除处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要求伤害行为达到轻伤以上的结果,未造成轻伤以上结果的,不认为是故意伤害罪。
一般说来,打架还手的一方,不属于正当防卫,这是因为正当防卫的第一条件是必须针对不法侵害行为,不法侵害行为包括有社会危害性的一般违法行为和犯罪行为,如杀人、强奸、抢劫、放火等,对这些行为。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
行为人为保卫其所属的国家、维护社会公众利益以及个人或他人的人身安全、依法享有的合法财产权及其他权益不受正在发生的非法侵害时,所实施的紧急制止行为,给不法侵害者带来损害的,这被认定为正当防卫,法律对此种行为并不追究刑事责任。
别人打我我还手如果被认定为正当防卫的,就不属于犯法行为,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如果被认定为防卫过当的,则是犯法的,可能要负刑事责任,但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倘若遇到人身遭受攻击或伤害时,采取自我防护行为并不过份,甚至有可能构成正当防卫,但需满足下列四个具体条件: 首先,反击行动必须针对于正在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 其次,反击行为应该指向不法侵害的加害方本人; 再次,参与反击的行为主体需要具备保护自己免受进一步伤害的法定意图与认知; 最后,反击行为不能超出必要限度,以免对对方造成过度伤害或者导致局势升级。
正当防卫应具备的条件如下: 1、必须是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权利和其他权利免受不法侵害而实施的。 2、必须有不法侵害行为发生。 3、必须是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 4、必须是针对不法侵害者本人实行。 5、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
为维护国家安全及公共福祉,保护自身以及他人免于遭受正在发生的非法侵害,在此情形下实施的阻止违法犯罪行为的举措,若对违法者造成伤害或损失的,应被视为正当防卫措施,且无需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对于持有武器且有攻击意图者的反击是否属于正当防卫,需结合实际情境做出判定。 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正当防卫乃是指面对对国家、公众利益、个人或者其他相关主体的身体安全、财产权益以及其他合法权益构成威胁的违法行径,立志于终止其侵害并由此产生的制止措施,若在过程中对不法侵害实施方造成了伤害则符合正当防卫的设定,应免于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如果是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过失杀人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如果是对其他犯罪进行正当防卫但过失杀人的,可能构成防卫过当,按照过失致人死亡罪的量刑标准从轻、减轻处罚。 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