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刑事案件管辖的规定有:对于外国人犯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适用《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于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犯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通过外交途径解决; 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当事人申请采取财产保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涉外仲裁机构应当将当事人的申请,提交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涉外案件以案件是否具有涉外因素为标准。我国仲裁机构受理的涉外仲裁案件中的财产保全,由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被申请保全的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并执行;证据保全,由证据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并执行。
1、涉外自愿离婚可以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 2、需要证件:本人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护照或旅行证件。 3、没有离婚协议,不是在国内办理的不能办理。
涉外民事关系的定性,适用法院地法律,适用的外国法律,不包括该国的法律适用法。涉外民事关系适用的外国法律,由人民法院、仲裁机构或者行政机关查明。当事人选择适用外国法律的,应当提供该国法律。不能查明外国法律或者该国法律没有规定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涉外刑事案件审理程序: 1、涉案案件中的外国籍被告人享有我国法律规定的诉讼权利并承担义务。 2、涉外刑事案件的审判应当公开进行。但涉及国家秘密或个人隐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 3、人民法院审判涉外刑事案件,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通用的语言、文字,应当为外国籍被告人提供翻译。
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合同争议。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中国仲裁机构或者其他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涉外合同纠纷处理方式如下: 1、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合同纠纷。 2、双方在第三方的主持下,自愿查明事实,分清是非。 3、通过诉讼解决纠纷也是解决合同纠纷的最终手段。
对于涉外劳动纠纷,当事人可以依法在我国提起诉讼,递交起诉状和证据材料。 或者当事人依法签订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侵权行为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地点的外国法院管辖的,按其约定来起诉。
不能办理涉外协议离婚的情况如下: 1、外国人、港澳台居民、华侨、出国人员未在中国内地结婚登记,要求在中国内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的; 2、男女双方未经依法登记结婚的; 3、法律规定的其他不能办理涉外协议离婚的情况。
涉外刑事案件主要包括以下两类: 1.外国人在我国领域外对我国国家或公民犯罪的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条,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且按照我国刑法规定,该犯罪行为的最低刑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我国可以行使刑事管辖权。但是,如果犯罪地的法律对该行为不认定为犯罪,则我国不能对其进行刑事追究。 2.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罪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条,对于我国所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中所规定的罪行,如果我国在条约义务范围内需要行使刑事管辖权的,也适用我国刑法。这意味着,即使犯罪行为发生在国外,或者涉及外国人,只要符合国际条约和我国刑法的规定,我国都有权进行刑事追究。
协议离婚,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 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 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 没有共同国籍的,适用办理离婚手续机构所在地法律。 诉讼离婚,适用法院地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