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卖人就交付的标的物,负有保证第三人对该标的物不享有任何权利的义务,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当事人约定减轻或者免除出卖人对标的物瑕疵承担的责任,因出卖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不告知买受人标的物瑕疵的,出卖人无权主张减轻或者免除责任。
买到有瑕疵的商品时消费者可以要求退换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维修等义务。 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维修等义务。 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瑕疵履行是否构成根本违约需要结合智力成果创作过程的特点、表达的多样性、标的成果的功能作用等因素来判断,必要时可以借鉴、鉴定、勘验等必要的技术手段。 如果合同约定了标的成果应实现的具体功能,标的成果不能实现该具体功能进而影响整体功能实现的,应认定构成根本违约。 如果合同约定的标的成果的各项标准,未达到约定标准的,可能构成根本违约;但因合同需要变更导致未达到原约定标准或者一方提前终止合
此种情况下应全面审查各方面履行合同情况及纠纷产生原因,并在此基础上予以综合判断。 如果委托方就创作成果提出的修改意见应当具体、明确,修改意见过于抽象、无法执行的,不能认定创作方未修改的行为构成根本违约。 如果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采用的是以合同一方认可或最终确认的主观标准时,鉴于作品表达具有多样性和主观特性的特点,应当对主观标准进行限缩性解释,以按照符合合同目的的客观标准为宜。
物业服务存在瑕疵相当于物业没有完全履行物业合同中约定的义务,此时业主不交物业费也不用负担违约金。合同法要求合同双方应当全面履行合同,严格按照合同的要求履行各自的义务。 物业合同要求物业公司全面履行合同,但物业公司所提供的物业服务存在瑕疵,导致物业管理混乱,房屋漏水严重,属于未完全履行合同,在收取物业费时并未提供对等的物业服务义务,其要求业主承担违约金是不合理的。 【法律依据】
如果物业提供的服务由瑕疵业主可以只缴纳一部分的物业费,不能全部不交。 物业服务企业的权利和义务是一致、对等的,物业服务企业的权利是收取物业服务费用,义务是按照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对小区内的秩序、卫生、安全进行维护和管理,对建筑物、公共设施、绿化进行养护和维修、对业主进行其他物业服务。 收取物业费用既是对其履行义务的对价报酬,也是保障其正常运转的重要收入来源。所以服务有瑕疵时业主可以缴
以结婚登记程序存在瑕疵为由主张撤销结婚登记,应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在我国现行法律框架下,结婚登记在性质上属于具体行政行为,即行政确认行为。 当事人对已经领取的结婚证的效力提出异议,虽然不属于人民法院民事案件的审查范围,但当事人可以向民政部门申请解决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因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一条第二款规定。 当事
公司设立瑕疵:是指已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并获营业执照而宣告成立的公司,在设立过程中,存在不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实体要件或者程序要件,从而使公司法人人格存在不稳定状态的法律现象。 公司瑕疵设立在公司实践中经常发生,也因此产生大量的法律纠纷,目前我国公司法还没有建立比较完善的公司设立瑕疵的法律调控机制,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司应有经济机能的发挥。 因此建立和完善公司瑕疵设立制度仍是我国公司
购房者发现房屋具有重大质量问题,严重影响居住者人身安全,那么可以要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 根据我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房屋买卖合同的出卖人应就买卖标的物(房屋)向买受人承担质量瑕疵担保的责任。对于出卖人故意隐瞒房屋质量瑕疵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对于出卖人已如实告知瑕疵或买受人已明知瑕疵而无异议的,则出卖人不承担责任。 在购买二手房的时候应仔细检查房屋有无存在质量瑕疵问题,如果在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