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您提及的问题,我想在此做出回应:根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有关条文,确实对某些特殊情况下的经济补偿金作出了相应的调整和规范。 然而,就您提出的“如劳动者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用人单位应否负担经济补偿”这个议题来说,该法中仅对法定解除或终止的三种特定情形之外的用人单位须承担经济补偿义务作了明晰规定,且未对涉及劳动者达到退休年龄而导致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况予以特别说明。 基于此,依据严谨的法治精神以及《劳动合同法》的具体规定,我们认定由于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使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无需承担支付经济补偿金这一额外的责任。
1、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的,有双倍工资的赔偿。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的劳动合同的,需要向劳动者每月支付双倍的工资,但是至多不超过十一个月。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自用工之日(上岗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没有订立合同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
1、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如果公司拒不出具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到劳动部门投诉。主要依据如下: 2、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3、用人单位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法规定的用人单位权利: (1)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的权利。 (2)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合理劳动定额的权利。 (3)对劳动者进行职业技能考核的权利。 (4)制定劳动安全操作规程的权利。 (5)制定合法作息时间的权利。 (6)制定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标准的权利。 (7)其他权利。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合同到期后可以直接走人。 劳动合同到期,是自然终止劳动合同,并非解除劳动合同,只要合同中没有约定需要劳动者提前告知,劳动者就没有提前三十日通知用工单位的义务。同时用人单位自己有责任提前征询劳动者是否续签劳动合同,劳动者不愿续签的,用人单位可以提前安排工作交接,劳动者本人则需要办理离职手续就行。 如果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使用账号与密码登录电子申报系统,进入电子申报系统,点击左上的“申报缴纳”,进入申报画面,申报画面中右边有个“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点击“申报”进入个人所得税申报页面,添加明细,添加明细有两种方法。 一种是将表格的数据直接导入,如果人数比较多的情况下可以使用这种。 另一种是一个个添加,人数较少且变动大的时候可以用这种。 所有资料填好后点击“检验及计税”按钮,检查一下金额是否正确,没问题的话,点击“申报预览”按钮。 点击“缴税”按钮,进行缴税,个人所得税申报完成。
1、《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可以直接向单位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不申请工伤鉴定处理方法: 用人单位不申请工伤鉴定的,劳动者可以自行申请工伤鉴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1)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2)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4)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它费用。
根据相关规定,职工请假单位未批准的算旷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里没有规定旷工三天算自动离职,周六日不上班也不算矿工。所谓旷工是职工在正常工作日不请假或请假未批准的缺勤行为,这里的正常工作日显然不是周六日。旷工,是指工作日,不应包含休息日和法定假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