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护人对于被监护人的财产,除了维护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所以,一般在子女名下的财产不能卖。
根据法律规定,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可以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相关民政部门指定,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由人民法院指定监护人。当然,也可以不经被监护人住所地居委会、村委会等部门指定,直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
孩子到达十八岁父母不是监护人 根据《民法典》规定,当被监护人取得或恢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监护关系终止。当孩子到达十八岁时,就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父母与孩子之间的监护关系终止,此时父母将不再是子女的监护人。
监护人不一定要由法院指定,如果有法定监护人的,由法定监护人承担监护责任。如果没有法定监护人并且监护人对确定监护权不服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指监护。
监护人对被监护实施家庭暴力,严重损害被监护人人身心健康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
子女在满足条件的情况下可以作为老人的监护人。 一般来说,作为成年人,老人是不需要监护人的。但如果老人因为某些缘故,全部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成年人,且老人的配偶已经不在世的情况下,就可以由其子女担任老人的监护人。
对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包括未成年人和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精神病患者)进行监护的人。一些国家的法律规定,监护人分为3种: ①由后死亡的父或母于遗嘱中指定者,称指定监护人。 ②由法律规定的一定范围的亲属依一定顺序充任者,称法定监护人。 ③由监护机关或法院选定者,称选定监护人。《民法典》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有监护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担任监护人;与未成年人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有关单位同意后,也可以担任监护人。
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成年人可以为自己委托将来的监护人。 成年人可以根据个人的健康状况,为未来的自己委托一名监护人。
监护人承担的责任是: (1)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具体来说包括: 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管理和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活动,对被监护人进行管理教育,在被监护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人发生争议时,代理其进行诉讼。 (2)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没有抚养权,但依然是监护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