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护关系终止的情形根据《民法总则》第三十六条,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行为的; (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并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的; (三)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
监护人对未成年人必须承担以下监护职责: 一、供吃、穿、住、医疗等条件以保障未成年人得以生存和身体的健康; 二、采取有效措施以保护未成年人的安全; 三、对未成年人的思想、行为进行正确的教育、引导和管理,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 四、保证未成年人接受学校科学、文化等知识教育等。 【法律依据】 《民事总则》规定: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
监护人的监护资格不能转让,可以依法变更监护人。 《民法总则》第三十七条规定,依法负担被监护人抚养费、赡养费、扶养费的父母、子女、配偶等,被人民法院撤销监护人资格后,应当继续履行负担的义务。
监护人的确定根据《民法总则》第二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监护公证的办理: 当事人应当亲自向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提出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监护人有哪些监护职责: 1、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 2、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 3、管理和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 4、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诉讼等。 【法律依据】 《民法总则》第三十四条,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 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产生的权利,受法律保护。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
监护的设立方式如下: 一、法定监护。 二、指定监护。 三、委托监护。 四、遗嘱监护。 【法律依据】 《民法总则》第二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
监护关系终止的情形根据《民法总则》第三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监护关系终止: (一)被监护人取得或者恢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 (三)被监护人或者监护人死亡; (四)人民法院认定监护关系终止的其他情形。 监护关系终止后,被监护人仍然需要监护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监护人。
子女监护权被掠夺或被限制的法律规定: 我国《婚姻法》第29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方或母方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第十条,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创造良好、和睦的家庭环境,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 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虐待、遗弃未成年人,禁止溺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有残疾的未成
施工现场监护人的现场监护权限如下: 1.负责检查并落实各项安全措施;检查现场是否达到施工条件; 2.监督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否则有权让其停止施工并进行整改; 3.告知施工人员危险危害因素、安全注意事项; 4.坚守岗位,与电、气焊工密切配合,随时注视焊割周围的情况。 【法律依据】 《安全生产法》第三条,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
民法总则单位监护的规定是未成年人的父母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民政部门等法人组织可以担任监护人。 【法律依据】 《民法总则》第二十七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