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签的协议一般是无效的。劳动者在竞业限制期间不得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就业,不得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与前单位同类的业务。
竞业限制是指用人单位和知悉本单位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对本单位经营有重大影响的劳动者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经营同类业务或有其他竞争关系的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 限制时间由当事人事先约定,但不得超过二年。 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或者用人单位原因超三个月未支付经济补偿的,可以解除保密协议和竞业限制。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和经济补偿,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因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三个月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请求解除竞业限制约定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保密协议与竞业限制的区别:1、产生方式不同,保密是一种法定义务,不管当事人之间是否有明示的约定,是否签署保密协议,劳动者在职期间和离职以后均承担保守商业秘密的义务;而劳动者的竞业限制义务则是一种约定义务,则是基于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约定,无约定则无义务。2、适用对象不同,约定保密义务的义务人为由于职务或工作原因而知悉用人单位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的劳动者,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只应当要求涉密岗位的劳动者承担保密义务。约定竞业限制义务的义务人是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来约定竞业限制协议或者条 款,双方可以约定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违约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 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竞业限制的期限最长以二年为限。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竞业限制期间劳动者不得到竞争单位就业,不得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
竞业限制和竞业禁止具有下列区别:通常来说,竞业禁止是法定义务,不能约定解除,通常协议的对象是用人单位与单位的高层。而竞业限制属于约定的义务,一般是负有保密义务的员工与用人单位签订的。违反的后果一般就是按约定向单位承担支付违约金等违约责任。
劳动者签定过竞业限制协议的,暂时不能做竞争公司的顾问。竞业限制期间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不得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就业,不得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
劳动者遵守协议的约定是规避违约风险的唯一方式。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一般不能因员工不签竞业限制协议而辞退该员工。签订协议的原则是公平自愿的原则,如果员工不愿意签的,可以拒绝。而公司一般只有因员工具有严重违反其规章制度;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情形才能采取过错性辞退的方式来辞退该员工。
竞业限制约定法院管辖有效,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