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当提前一个月提出离职,但不是必须的,只要提前告知并办理好工作交接可以离职,不需要承担其他责任。企业与员工没有签订合同的话,企业与员工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终止劳动关系,意味着企业可以随时辞退员工,员工也可以随时提出辞职的。另外单位不与劳动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1、只要建立了用工关系,即使未签订劳动合同,也是可以认定工伤的;没有签劳动合同的话,只要您在机关单位工作了,能出具相关的证据,能证明在单位工作过。那劳动关系就成立,自然就收到劳动合同法的保护。 2、不签订劳动合同是严重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对于因工受伤不给予享受工伤待遇的做法也是错误的。可以通过仲裁和诉讼途径主张自己的权益。 3、办法: (1)如果没有劳动合同及其他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导致无法申请工伤认定,当事人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2)经过劳动仲裁确认存在劳动关系后,再申请工伤认定。 (3)没有劳动合同的工伤的认定只要能提出证明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
1、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赔偿与解除劳动关系原因没有任何联系。无论什么原因劳动者与单位的劳动关系终止,都可以主张双倍工资。如果劳动者主动提出离职,关于解除劳动关系不会获得任何补偿金。 2、如果单位因劳动者未上班,以旷工名义解除劳动关系。单位需要证明规章制度合法性的同时,也要证明存在旷工的事实。单位因此种原因解除劳动关系,一般都会面临支付劳动者非法解除劳动关系双倍赔偿的风险。如果劳动者有证据证明劳动关系和入职时间及劳动关系解除期间,那么这段期间获得双倍工资的胜诉率达到90%以上。
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误区: 误区一:试用期内单位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误区二:错用竞业禁止和脱密期条款。 误区三:员工辞职应经单位同意或批准,否则属违约。 误区四:将退工手续办理视为单位的权利并以此作为谈判砝码。 误区五:滥设赔偿金条款。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和单位发生争议若协商不成,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是否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发生争议,劳动者一方有权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用人单位所在地与劳动合同履行地不在一处的,优先选择劳动合同履行地。
如果劳动者未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可使用下列凭证来证明存在着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劳动者的考勤记录等。
1、首先同单位协商解决,这样最快; 2、如果确实不能协商解决,单位又拖欠工资不发,你可以去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立案处理; 3、或者直接申请劳动仲裁解决,要求公司支付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有证据的情况下,单位拖欠工资,逾期不支付的还得支付赔偿金。
公司没签劳动合同被辞退,获得双倍工资赔偿,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支付赔偿金。
分公司是否有签订劳动合同的资格要看分公司是否取得了营业执照。 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