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劳动合同法规定,经济补偿金计算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2、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
约定职工试用期时应该注意下列事项: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职工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其他。
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假。对职工应休未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
员工被公司辞退的,经济补偿金计算标准如下,如果是违法辞退的,按2倍的标准进行计算: (1)经济补偿金按员工在该公司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向员工支付一个月工资。 (2)员工工作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要按一年的标准计算; (3)员工工作不满六个月的,向员工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4)经济补偿金计算按员工应得工资,按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平均工资计算。
职工患病后处在医疗期内的,除存在过失性辞退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职工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职工支付经济赔偿金。
在企业收购方案就有应该由被收购企业职工安置问题,你们依法可以吸收被收购企业职工为收购企业职工,与职工签订新的用工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中约定清楚工资待遇、休息休假,养老保险等待遇问题。 你们也不用原被收购企业的职工的话,可以要求被收购企业支付依法解除劳动关系职工的经济补偿金给算职工就合法安置。
职工应对单位的调岗行为,除已签订的劳动合同有明确约定或者双方就岗位调动达成一致,否则不能随意调整劳动者的岗位; 如单位迫于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不得不进行调岗,公司应与劳动者协商工作岗位的调整,否则职工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企业停业的,赔偿职工如下: 1、经济补偿费,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以及每满一年一个月的工资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对于不满六个月的,应该给予劳动者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企业未安排职工工作,职工未在其他单位工作的,职工基本生活费至少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支付。
私营企业职工产假工资发放规定:企业缴纳生育保险费的,不需要向职工支付产假工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按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发放;未缴纳生育保险费的,企业支付产假工资,按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支付;其他。
国有林场不可以向职工借钱发工资。国有林场职工工资一般来说是由国有林场及其上级单位提供。国有林场经营不善发不出员工工资的,可以向其上级单位求助。国有林场是国家培育和保护森林资源的林业生产性的事业单位。国有林场的主要任务是扩大森林资源,提高森林质量,充分发挥国有林地生产潜力,提高生态、社会和经济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