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职权区别: 1、组成不同 股东大会由股东组成;董事会由董事组成。股东在公司设立的时候负有出资义务。也就是说股东出钱。公司归根结底是股东的。股东会拥有对公司很多重要事项的决定权。董事大部分由股东会产生,少部分由成员大会产生。 2、职责不同 股东大会的主要职责是重大事项进行决策,有权选任和解除董事,并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有广泛的决定权;董事会的义务主要是制作和
根据《公司法》第49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根据《公司法》第四十条,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 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
董事会决议的规定如下: 《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公司法》第五十四条,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 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现行《公司法》关于董事会会议的规定主要包括以下条款: (1)董事会会议的召集与主持,《公司法》第四十七条规定,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2)董事会会议的议事规则,《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
董事会成员变更需要申请公司备案登记,到原登记的工商分局申请。董事会成员变更需提交的申请材料: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备案申请书》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
董事会成员变更需要申请公司备案登记,到原登记的工商分局申请。董事会成员变更需提交的申请材料: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备案申请书》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
(1)从资格上讲,董事会的各位成员必须是董事。董事是股东在股东大会上选举产生的。所有董事组成一个集体领导班子成为董事会。法定的董事资格如下:董事可以是自然人,也
董事会成员变更的流程如下:1、首先要领取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2、接着领取《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3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二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