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应当收取诉讼费用。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分担。这一行政诉讼费用分担原则既适用于一审程序,也适用于二审程序。 必须指出的是,由败诉方承担的诉讼费用,只限于案件的受理费,而不包括其他诉讼费用。其他诉讼费用由法院按实际支出决定收取。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有下列类型: 一、作为类案件案由。 二、不作为类案件案由。 三、行政赔偿类案件案由。 【法律依据】 《行政诉讼法》第二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前款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
诉讼管辖是指各级法院之间以及不同地区的同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商事案件、知识产权案件及其他各类案件的职权范围和具体分工。 行政诉讼管辖法院一般是由最初具体行政行为所在地法院管辖,或者复议机关所在地管辖。 《行政诉讼法》第十八条规定: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行政诉讼法》第十五条中级人民法院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章的规定,具体受案范围如下: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 (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
行政诉讼证据规则有以下规定:《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证据包括: (一)书证; (二)物证; (三)视听资料; (四)电子数据; (五)证人证言; (六)当事人的陈述;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现场笔录。 以上证据经法庭审查属实,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对工伤认定不服,行政诉讼可以。应当合理的利用法律手段来保护我们的利益,不能让我们的利益受到伤害。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1、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 2、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
《行政诉讼法》第13条至第16条对级别管辖作了明确具体的规定。 1、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 2、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 (1)确认发明专利案件和海关处理案件; (2)对国务院各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 (3)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 3、高级人民法院管辖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行政诉讼法》第39条规定,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的为3个月,《行政诉讼法》第38条规定,经复议向法院提起诉讼的为15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1条规定,是行政相对人知道具体行政行为的内容,但未被告知诉权或者起诉期限的为2年; 第42条规定,是行政相对人不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的,涉及不动产的为20年,其他的5年。
《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在接到起诉状时对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登记立案。 具体条件如下: (一)原告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