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征地拆迁补偿的内容包括征地补偿费、安置补偿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
农村拆迁有关补偿是:土地补偿费用+安置补偿费用+附着物补偿费用=宅基地补偿总款。 一、若房屋为草房,补偿标准是1900元/平方米。 二、若房屋是砖瓦房,补偿标准是2400元/平方米。 三、若房屋是楼房,且大于2层,补偿标准是3300元/平方米。 四、若房屋是捣制或预制砖结构的房屋,补偿标准是2800元/平方米。 五、地上附着物,例如树、花等,补偿标准时等价赔偿。
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14条的情况下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话,用人单位拒绝续签违法,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47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
程序如下: 1.征地告知,也就是拟征地公告。在告知后,凡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2.现状调查及确认。这个环节就是量地、量房,确定被划入征地红线范围内的土地面积、房屋面积、地上青苗、附着物的情况等等。 3.征询意见,组织征地听证。 4.征地材料的组织、审核及上报。 5.征地的审核和报批。
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房屋拆迁工作的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政府部门划定拆迁范围以后,需要在拆迁范围内的农村进行拆迁公示,同时还要组织村民开听证会,讨论关于拆迁的一些细节,其中就有包括拆迁的范围,时间,人员的安置,补偿的标准方式等等。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46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
店铺合同到期不续签没有补偿,房屋租赁合同到期的,合同自动终止,承租人将租赁房屋恢复原状并将房屋交还出租人。 【法律依据】 《合同法》 第二百二十九条所有权变动后的合同效力 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如果赔偿金额在保险理赔额度之内就会全部赔偿,否则只按照合同约定的最高赔偿额进行赔偿,不会全部赔偿。 【法律依据】 《新交强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拆迁补偿的时间规定: 按照实践中的操作,一般是在拆迁补偿合同签订以后,就应该支付拆迁补偿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征收拆迁补偿条例》 第二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第三条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
村委会挪用征地补偿款的形式: 1、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征地补偿费。 2、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征地补偿费。 3、以其他形式侵占或挪用征地补偿费用,如巧立名目、假借各种名义或者以弄虚作假的手段侵占、挪用征地补偿费。 【法律依据】 《物权法》第42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农村征地拆迁补偿款的项目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总共三项内容。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47条第1款和第3款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