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是证人拒绝出庭作证的话,此时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对相关证据进行保全。 对证人的证言可以申请证据保全。对于证据保全的申请法院一般是用裁定支持或驳回,法院有权要求申请人提供担保,被保全人对该裁定也有权异议,但该异议不影响裁定的执行。 证人拒绝出庭该如何处理: (一)对拒不出庭作证的证人采取相应的法律制裁。 (二)对证人实行切实有效的司法保护。 (三)对证人出庭作证所导致的经济损失要给予补偿。 (四)对公民加强法制及素质教育,提高其出庭作证的自觉性。
专利纠纷起诉应当遵循起诉形式,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商标诉讼的取证范围包括:1、权属证据。该当事人是该权利的拥有者目的在于证明商标权的归属。2、侵权证据。证明:被告实施了或正在实施侵权行为。比如,被告的促销宣传材料、被告的产品样品或照片、被告的产品销售合同等等。3、损害赔偿证据。在商标侵权之诉重,原告要求被告赔偿,应当提交有关赔偿数额的计算方法。那么商标侵权诉讼证据如何收集1、委托律师调查取证由权利人自己取证的话,会有一定的难度,商标权案件专业性较强。专业律师取证客观的说更为实用有效,他们明确证据的范围,更加精确,在司法实践中往往具有较高的可信度。2、申请法院进行诉前证据保全相关法律规定在商标权侵权案件中,可以申请诉前证据保全。保全措施后,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应在法定时间段里提起诉讼。如果没有向法院提起诉讼,则此种保全措施应当予以解除,或者将有关证据予以销毁或发还,申请人要就此所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3、向行政机关举报取证向侵权所在地工商、公安部门举报后,上诉部门可以查阅、复制与案件有关的合同、账册等有关文件,询问当事人和证人,采用拍照、摄像等方式进行现场执法检查、涉嫌侵权商标专用权的,上述行政执法部门可以对涉嫌侵权的产品清点数量、规格后查封并从中抽样品。4、申请公证机关进行证据保全公证机关的法定业务之一便是“保全证据”。公证证据具有推定为真的效果,一般为法院直接采信,除非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公证证明的除外。公证机关对证据进行保全,其效果与法院依职权所进行的保全,是基本相等的。在诉前,当事人能够充分运用公证机关手机、保全证据,是一个做好诉前准备的有效措施。5、申请人民法院调取证据商标权人在遇到取证困难的情况时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调取证据,这是通过法院的强制行为来搜集相关证据。
证人需要履行的义务有:证人必须了解案件情况;证人作证的义务性,出庭作证是证人的义务;强制性,证人在作证时应当如实提供证言,如果作伪证或隐匿罪证,要负法律责任。
亲戚是可以做证人的,但与一方当事人有利害关系证人的证言,不能孤立作为定案的依据,需要有其他相应的证据来补充。 下列证据应当慎重使用,有其他证据印证的,可以采信: (一)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对案件事实的认知和表达存在一定困难,但尚未丧失正确认知、表达能力的被害人、证人和被告人所作的陈述、证言和供述; (二)与被告人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密切关系的证人所作的有利被告人的证言,或者与被告人有利害冲突的证人所作的不利被告人的证言。
工伤认定并不一定需要两个证人,只要事情经过属实,并且属于工伤范畴内就可以申请认定为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定案跟证人证言的数量没有直接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妻子能为丈夫做证人。按照法律规定,了解案件有关情况的任何人都有义务接受司法机关询问或被传唤到庭,证实案件的情况。即使是与当事人有着某种特殊关系,如当事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及其所在单位,也有义务作为证人提供证言。 当然,证人所提供的证言,可能受到各种主客观因素的影响,有真实的,也有虚假的。尤其是与案件当事人有某种关系的配偶、子女或其他人提供的证明,人民法院既要重视,又不能轻信,其证明效力的有无、强弱,必须予以甄别。倘若证人向法庭提供伪证,将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规定,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符合本解释第度九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情形的,人民法院可以依职权通知证人出庭作证。未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不得出庭作证,但双方当事知人同意并经人民法院准许的除外。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举证期限的确定有两种情形:当事人协商和法院指定。当事人协商确定举证期限的,须经人民法院认可。法院指定的,指定的举证期限不得少于30天,从当事人收到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次日起计算。
公安机关是可以对证人用《传唤证》或者“强制传唤”措施来取证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侦查人员询问证人,可以在现场进行,也可以到证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提出的地点进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通知证人到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提供证言。在现场询问证人,应当出示工作证件,到证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提出的地点询问证人,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询问证人应当个别进行。 《传唤证》、“强制传唤”有以下相关要求规定: 1、需要传唤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 2、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人,可以强制传唤。 3、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行为人,可以强制传唤。 所以,我国公民都是有义务配合公安机关的调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