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的证据类型有: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微信聊天记录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微信聊天记录属于电子数据,属于证据类型的一种。但前提必须满足诉讼证据的“三性”:客观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
当事人收集的证据材料能否作为法院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还要看该证据材料的取得方法是否符合法律的规定。 法律规定证据取得方法必须合法,是为了保障他人的合法权利不至于因为证据的违法取得而受到侵害。 例如,利用视听资料来证明案件事实时,就要求视听资料的取得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利,如他人的隐私权等。 常见的容易侵犯他人隐私权的证据取得方式是所谓偷录、偷拍。 再如,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应当两人以上共同进行,不得由一名审判员或书记员独立调查,属于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也不能进行证据调查。
对于认定非法营运所需要的证据,主要包括与此相关的物证以及书证,如收据或发票等;同时还可参考交警的执法记录以及在此过程中当事人之间的陈述及录音录像等资料进行综合分析判断。 请注意,在未经获得相应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且未经允许的情况下,擅自从事此种行为,将面临由县级以上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发出的责令其立即停止经营的决定;如果有着一定的违法所得,则会被要求予以没收;另外,处罚标准为处以违法所得两倍以上至十倍以下的金额罚款。
电话录音具备法律上的证明效力;然而,同时也必须注意到以下几点: 1.请务必确保对原始载体进行保存,从而避免音频文件被恶意篡改或伪造成其他样式; 2.禁止对电话录音进行任何形式的裁减或篡改,以保证其真实性; 3.为了保护私人信息以及制作电话录音时应竭力避免涉及相关敏感话题或行为; 4.内容需要具备高度的真实性与连续性,同时应确保录音过程完整无缺,以便在法庭上更好地支持指控或辩护。 此外,在对犯罪嫌疑人进行问询时,务必由专业的侦查人员对整个过程进行录音或录像以确保案件的安全性与严肃性。 这其中包含了调查人员的询问方式、被询问者的回答、环境噪音等所有细节都应当完整地记录下来。
刑事诉讼的证据要求为:合法性、合理性和关联性,同时还要注意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各种证据,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如果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证据是指依照诉讼规则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证据问题是诉讼的核心问题,在任何一起案件的审判过程中,都需要通过证据和证据形成的证据链再现还原事件的本来面目,依据充足的证据而作出的裁判才有可能是公正的裁判。 指使他人打人但没有证据是不会定罪的,只有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才能对被告人定罪量刑。
证人书面签字算证据,证人证言属于证据的其中一种类别,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应当出庭作证,但证人因健康,路途遥远,交通不便,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别的正当理由不能出庭的,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通过书面证言、视听传输技术或者视听资料等方式作证。
可以作为证据,作为证据,必须具备证据的三性(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且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法庭根据。 一般认为,所有证据都应当具有证明力和证据能力。证据证明力是指证据对于待证案件事实的证明作用。证据的证据能力,是指证据资料在法律上允许其作为证据的资格。这是证据的基本特征。我国刑事证据制度也基本反映了上述特征,具体表现为: 1.客观性。诉讼证据的客观性是指诉讼证据是客观存在的事实,而不是人们主观猜测和虚假的东西。 2.关联性。诉讼证据的关联性是指诉讼证据与案件的待证事实之间存在客观的联系。 3.合法性。证据的合法性,是指诉讼证据必须是按照法律的要求和法定程序而取得的事实材料。
证人签字的证据有效。但仅凭证人也难以认定,可能存在证据不足的情况,具体要以法院对案件的争议性、证人的智力状况、证言的合理性等方面综合判断。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