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劳动仲裁领域,作为证据的三大核心要素必须分别具备真实性、合法性以及关联性的特征。具体来说: 真实性:证据的形成过程必须为客观实在的存在,而非虚假制造的结果。它应当切实、准确地反应出需要证实的关键事实。例如,在涉及到工资争议的仲裁案件中,所提供的证据必须能够明确证明实际工资水平、工作内容等方面与劳动合同中所约定的条款存在差异。 合法性:证据需以合法合规的方式呈现出来。比如,书证就需加盖公司公章或者由参与会议的人员进行签字确认,而证人证言也必须是针对所主张的内容具有紧密联系并且通过证人的语言表述来形成的。 关联性:提供的证据必须与争议的事实之间存在着密切的关联性。例如,在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案件中,应提供能够直接体现劳动关系存在的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工牌等。
离职后仲裁需要提供的证据有:劳动者入职方面的证明;劳动者工作内容方面的证明;关于约定工资、工作时间的证明;劳动者工资发放的证明;劳动者具体工作时间的证明;有些证据必须用人单位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则要承担不利后果。
证明性骚扰的证据有人证和物证两种。 1、有目击者的可以其请求帮忙出庭作证; 2、有骚扰短信、邮件等信息,或者视频、录音信息的保存作为证据; 3、收到的与性有关的礼物或他人展示的色情刊物,也可作为证据; 4、长期被骚扰的,有录音或照片的可以证明。
一、工程纠纷的证据种类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二、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三、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1、先找老板协商解决,要回工钱; 2、如果协商不成且没有证据,工人可以带身份证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投诉,要求支付克扣的工资; 3、工人还可以选择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要注意的是,要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一、土地纠纷打官司需要的证据 1、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证明; 2、地上附着物证明; 3、征地实施前三年的平均年产值; 4、证明依法申报征地的文件; 5、征地方案; 6、征用土地方案公告及证明公告的图片资料; 7、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8、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9、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颁发的建设用地批准书。 10、达成的书面协议等相关证据。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强奸未遂需要的证据有:能够证明犯罪嫌疑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但因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意见;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骗婚诈骗罪需要以下证据: 1、对方虚构事实和受骗付款的证据,以及向对方索要对方不给或失去联系的证据; 2、诈骗案件相关的物证如作案工具、赃款赃物等; 3、证人证言以及佐证犯罪事实的证据,如当事人之间的通话记录、银行汇款凭证、案发地监控录像等。
录音录像属于视听资料,可以作为证据。但依据司法解释,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录音录像,不能作为证据。 因此录音只要没有违法的手段和形式、没有侵犯到国家、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就应当是合法有效的。
该案件的侦查中止,有相关证据后,可以重新启动案件的侦查。因为公安机关移送给检察院的案件如果证据不足,将会予以补充侦查。法律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