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原件损坏翻拍文件可以做证据吗

其他 2024-05-31 11:25 标签: 证据

原件损坏翻拍文件不可以做证据。

下列证据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一)未成年人所作的与其年龄和智力状况不相当的证言;
(二)与一方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有利害关系的证人出具的证言;
(三)存有疑点的视听资料;
(四)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印件、复制品;
(五)无正当理由未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2019修正)》第六十九条 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书。
申请书应当载明证人的姓名、职业、住所、联系方式,作证的主要内容,作证内容与待证事实的关联性,以及证人出庭作证的必要性。
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依职权通知证人出庭作证。

陈志坚律师

陈志坚律师

广东群立弘律师事务所

债权债务 公司法务 刑事辩护 合同纠纷 交通事故 婚姻家庭 损害赔偿 经济纠纷
咨询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问答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