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应对单位的调岗行为,除已签订的劳动合同有明确约定或者双方就岗位调动达成一致,否则不能随意调整劳动者的岗位; 如单位迫于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不得不进行调岗,公司应与劳动者协商工作岗位的调整,否则职工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用人单位没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且未经过劳动者同意调岗降薪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该用人单位支付拖欠的工资、经济补偿金、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入职的第2个月开始,最多11个月)等。调整岗位属于变更劳动合同内容,必须经过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强行调岗,劳动者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以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调岗是劳动合同内容的变更,需要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调岗也需要看是否有合理性和必要性,如果没有合理性和必要性的,劳动者可以拒绝调岗,单位因此辞退你的就属于非法
不接受调岗被辞退是否有赔偿,要看单位调岗是否合法。 用人单位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同时符合以下情形的,视为用人单位合法行使用工自主权,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擅自调整其工作岗位为由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请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不予支持: (一)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是用人单位生产经营的需要; (二)调整工作岗位后劳动者的工资水平与原岗位基本相当; (三)不具有侮辱性和惩罚性; (四)无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 如用人单位的调岗行为不符合上述规定的,劳动者可以用人单位擅自调整其工作岗位为由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请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同时,在调岗行为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以劳动者不服从工作安排、旷工等为由作出辞退行为,将被视为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单位应当支付相当于经济补偿金二倍赔偿金。 劳动者有权要求企业严格履行劳动合同,不得随意调薪调岗,但用人单位有权根据自身经营需要、在不损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对劳动者进行合理调整工作岗位。 什么是合理调岗呢?我们可以通过以下三方面综合判断: 1、是否就调岗形成合意。劳动合同中虽对调岗问题未作明确约定,用人单位根据自身经营状况、在不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前提下进行调岗,劳动者不得无理由拒绝,即征得劳动者同意并非调岗的必要条件。 2、用人单位调岗客观上是否损害了劳动者的权益。用人单位不得基于报复、逼迫离职等不良动机滥用调岗权,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 3、用人单位调岗是否为用人单位生产经营所必须。用人单位调岗因处于经营或业务发展需要,符合资源优化配置的市场规律和要求。 用人单位因工作需要对劳动者可以进行合理调岗,如劳动者对调整工作岗位有异议,应当采用协商的方式解决,而不应当以消极怠工的方式进行抑制或对抗,如果劳动者拒不到新的工作岗位报到,按照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确属严重违纪的,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在此提醒大家,企业若采取调整岗位以达到实际上辞退员工的目的,那么这种行为无疑是违背法律规定的。 理由在于,岗位调动既是对原有劳动合的更改,那么作为合同双方的其中一方,有责任与另一方进行友好协商,唯有得到双方均同意之后才能进行变更。 若是单方面强行执行岗位调动,则此种行为在法律上是无效的。 因此,当员工因调岗而遭到辞退时,其实质便是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的非法解雇。
以书面调动通知的形式告知员工,如果员工不愿意的话,想办法让员工签字,员工本人不领受调岗通知,可采取张贴公告的形式予以通知,并且拍照固定证据。 员工不服从调岗,应先在通知中声明,员工应遵守公司的安排,先到新岗位进行工作,如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公司提出异议和申诉; 但是不能以拒绝出勤,停工等方式不履行自己的职责。未实际到岗位工作的,无论是否出勤、是否在工作内均视为旷工。
如果是单位单方面调岗降薪的,将违反《劳动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劳动法》第十七条规定,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 也就是说变更劳动合同需要经过劳动者与单位协商一致,单位不得单方面进行变更。而调岗降薪就属于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 如果单位是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后进行调岗降薪的,则不违反《劳动法》的规定。
旷工一般是指: 除有不可抗拒的因素影响,职工无法履行请假手续情况外,职工不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又不按时上下班即属于旷工。 在用人单位调整劳动者的岗位合法的前提下,只要劳动者不去新的工作岗位任职,不管劳动者是否去单位上班,都可以认定为旷工。 旷工之名行使合同解除权需要基于两个前提: 第一,岗位调整是合法合理。 假如岗位调整不具备合理性,其纪律处分也就失去了先行的依据。 在用人单位调岗不合法的情形下,劳动者不去单位上班或者虽到单位上班但不到新的岗位任职,都不可认定为旷工。 第二,职工的行为属于旷工。 因此,职工首先应确定单位的调整行为是否合法,再根据情况采取相应行为,如无法确定到底是否合法,建议一方面递交书面异议并保留证据,一方面仍然到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报到并保留上下班证据,如公司坚持不处理,建议及时向劳动部门投诉反映。 以上就是调岗后职工拒不到岗的全部内容。
对怀孕职工调岗降薪是不合法的。 首先,用人单位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的行为是违法的。 如果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如果单位未与女职工协商一致,单方面调整员工的工作岗位,就是违法的;即使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工作岗位的,经与单位协商后进行了岗位调整,工资也是要保持原来的水平,不能降薪。
一般来说是不可以的,除非双方协商同意。 劳动者在病假期间,公司调岗和降薪是不合法的。调岗属于变更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用人单位必须先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未经劳动者同意,用人单位单方面调整岗位,原则上是无效的。
强制调岗降薪的赔偿标准由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争议时决定,法律没有规定。 强制调岗降薪属于违法变更劳动合同,劳动者因此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