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签合同补偿如下:用人单位用工满一个月未签合同的,应当从满一个月的次日起向劳动者支付二倍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我国法律规定,被迫离职的经济补偿金会按照劳动合同法,进行相关计算。也就是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最多不能超过十二个月。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需要按照一年进行计算,对于不满六个月的,需要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拖欠工资能要赔偿金,前提是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而未支付。用人单位拖欠工资,有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被公司开除,如果是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则需要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赔偿金按照补偿金的双倍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关于经济补偿如何进行计算,我国现行法律法规遵循以下标准:即我们依据劳动者在现就职单位工作的年限,对其中每满一年者,则给予其一个月工资标准的补偿;对于工作超过六个月但未满整年的劳动者,仍然按照一整个年来计;而对于工作不足六个月的劳动者,我们将给予半个月工资标准的补偿。 值得注意的是,这一计算方式承袭自之前的劳动法第二十八条中的明确规定。 根据此原则,早在1994年12月3日,国家劳动行政部门即颁布了《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并在该条例中提出了针对工作年限超过或等于一年的员工,应当按照等同于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发放经济补偿金的具体要求。
1、辞退员工需要给予赔偿。用人单位违法辞退员工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2、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解聘前十二个月有半年医疗期的,计算赔偿金如下: 1、月工资是解除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含医疗期病假工资),且不应低于最低工资。 2、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二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工伤一次性赔偿金不辞职拿得到。 1、劳动者因工伤造成伤残的,无论劳动者是否与用人单位保留劳动关系,都可以获得一次性的伤残补助金。 2、如果员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还应当支付本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3、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工伤应该享受的工伤待遇,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0条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