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当时签订合同内容来看,一般情况下若是正常辞职,不会有什么后果。
如果员工处于试用期口头提出的离职申请有法律效力,但是需要用人单位进行证明员工已经通过口头方式辞职。如果已经转正了,不能口头辞职,是需要有书面的申请才具有法律效力的。
根据我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劳动能力鉴定结果没出来是可以辞职的,解除劳动关系后,劳动者可要求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劳动者进行伤残鉴定与辞职没有关联。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关于工伤,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1、申请劳动仲裁期间,员工可以离职,劳动仲裁跟员工是否在职无关,只要仲裁有效的时限内提出劳动仲裁就可以的。 2、《劳动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辞职了还能拿到之前的工伤赔偿。 工伤之后辞职,如果有相关赔偿是可以请求的。 工伤伤残的,可以请求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其中,前一补助金是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就可以要求支付的,后二项赔偿是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后支付的。
没签劳动合同,辞职不需要提前一个月,书面提出离职后可以立即走人,除要求单位支付你工资、押金外,还可主张经济补偿金、从第二个月起支付双倍工资(最多11个月)、补缴社保等;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从你离职开始算,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公司没有同你签订劳动合同就与你发生了劳动关系,其事实本身就已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因此,你随时都有权向公司提出辞职的要求,并不需要向公司再递交什么辞职申请,也不需要公司任何人的批准。 1、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不合法),不用提前30天,也不用批准,可立马走人。而且,用人单位还必须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2、给老板写辞职通知。 3、“通知”必须让单位签收,他不签就以挂号信或快递的方式送达,确保留下通知送达的证据。 4、按上述理由辞职,如果单位不按上述要求履行责任,不支付有关费用,你就直接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不收费,不用律师),通过劳动仲裁下达的裁决书,向单位索赔,如果还不赔,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辞职后的社保是可以办理转移、转出和退保的。 在原来的城市离职后: 1、社保关系会被封存或转出,养老和医疗的个人账户余额和缴纳年限都在,并不会因为你到了异地建立了新的社保账户而注销或清零。 2、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在你停缴后保险关系会自动解除,但失业保险只要缴费满1年,不是个人原因造成的失业,就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 3、无论你变换多少工作和城市,最后只能在一个城市领取退休金。可以在退休年龄到达前,根据自己的养老金领取地,将所有社保统一转到一地。 4、原来城市的参保相关材料、证明和社保卡要妥善保管,以免日后转移时再往返补材料。
若需要获得原任职机构所出具的辞退证明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文件,将其交给公司的人力资源部进行后续处理,他们将会以专业的服务和高效的方式帮助完成相应的后续程序。 首先,对于已离开原本岗位的情况,原单位是无法再次为提供社会保险缴费的服务的,此时,他们将会前往当地的社保机构办理减员手续,届时,的社会保险便会自动停止。 当新的工作岗位接纳并为办理社保增员业务后,在下一个自然月里,便可依法享有社会保险所带来的各项权益。 换句话说,从离职的那一刻起,原单位会立即采取行动,办理好社保减员的手续,并在生效后,社会保险也会随之自动终止。 然后,只需要将这份证明出示给新公司,待新公司为办理完社保增员手续后,便能够在次月开始享受到社会保险所带来的利益与福利。 如果的工作岗位发生了变更,需要转往其他地区工作,那么需要将参加过的社会保险转入新的工作地点。 具体来说,只需到原来缴纳社会保险的当地社保机构,开具一份“缴纳凭证”带往新的工作所在地及新的工作单位,剩下的手续都可以放心地交给企业的相关部门代办理。 最后一种情况就是,如果的工作调动始终在同一城市内,那么只需向新公司告知的社会保障号码即可。 这样,新的工作岗位便有机会为办理社会保险的续期手续(如果不记得自己的社会保障号码,或者不想亲自去询问原单位,只需凭借个人身份证明前往当地的社保部门进行查询即可),所有的流程均可得到妥善的解决。
单位拖欠工资三个月劳动者可以辞职,并且有权向单位主张经济补偿。遭遇拖欠工资,可以通过以下方法维权: 一、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解决。 投诉的解决的优点是,一旦用人单位是接到劳动行政部门的处理通知的,如果没有特别的原因,用人单位在劳动行政部门的压力下就可能会及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这样劳动者可能用最短的时间,最低的成本解决拖欠的工资问题。因此,这种方式在处理拖欠工资时,一般情况下可以首先选择。但是,如果劳动者的请求复杂的,如涉及经济补偿、赔偿金等,需要具体认定的,则可能劳动行政部门也无法解决,需要进行劳动仲裁程序。 二、向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或者向法院起诉。 通过劳动投诉无法解决的,劳动者只能向当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以仲裁的方式来解决双方的纠纷。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前置程序,必须要先经劳动仲裁,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服的,除一裁终局的裁决,单位不能起诉的外,其它裁决任何一方对裁决结果不服的,可以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