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带责任的八种情形:1、因保证而承担的连带责任 。2、合伙(包括合伙型联营)中的连带责任 。3、因代理而承担连带责任 4、因共同侵权而承担的连带责任 。5、因共同债务而承担的连带责任 。6、因产品不合格造成损害,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承担的连带责任 。7、因出借业务介绍信、合同专用章或盖有公章的空白合同书而承担连带责任 。8、企业法人分立后对原有债务的承担以及开办企业有过错而产生的连带责任
连带责任与按份责任作为多数人责任中两个相对应的民事责任承担方式,两者之间存在着以下区别:(1)责任产生的要求不同。按份责任对产生的原因没有特殊的要求,其产生的原因与一般民事责任产生的原因并无不同,都是责任人违反法定义务或约定义务而产生。而连带责任产生的原因不仅要求责任人违反法定义务或约定义务,还要求各责任人之间存在着法定的连带关系。(2)责任的效力不同。在按份责任的效力中,只存在权利人与各责任人之间的效力,而且各责任人均只对自己应承担的责任份额负责。在连带责任中, 不仅存在权利人与各责任人之间的效力,还存在各责任人内部的效力,各责任人均应向权利人承担全部责任,而不管其承担是否已超出各责任人内部确定的责任份 额,只是在该责任人向权利人履行全部义务后,可以就超出其责任份额的部分向其他责任人行使追偿权。(3)承担责任的方式不同。连带责任是一种特殊的财产型责任,在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所规定的十种责任形式中,它只能适用赔偿损失和支付违约金两种责任形式,其他八种责任形式不能适用。而按份责任适用的责任形式多一些。(4)有无共同目的不同。设立连带责任的根本目的在于确保债权的满足,各连带责任人均具有此目的。而按份责任的各责任人都是承担自己应承担的责任,各责任人之间不存在共同目的。(5)法律要求不同。按份责任是多数人责任的常态。而连带责任因其可能加重责任人的责任,法律对其有严格的要求,只有在法律有规定的情况下才能适用,即连带责任采法定原则。
连带责任,是指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当事人对其共同债务全部承担或部分承担,并能因此引起其内部债务关系的一种民事责任。最通俗的解释就是对外连带对内按份,对外的时候对方可以随便挑一个人要求承担责任,被挑的那个在承担责任后多于自己应该承担的部分可以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当然对方也可以分别找到各人要求按份承担责任,选择权在对方,不在责任方。
“连带保证和一般保证的区别: 1、概念不同,一般保证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连带保证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实现流程不同。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规定: 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规定: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规定: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是指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当事人对其共同债务全部承担或部分承担,并能因此引起其内部债务关系的一种民事责任。当责任人为多人时,每个人都负有清偿全部债务的责任,各责任人之间有连带关系。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二人以上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权利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实际承担责任超过自己责任份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
约定担保方式,保证人一般不承担连带责任,但承担保证责任。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一般保证,即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则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一般情况下是其他股东仅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另外,公司对股东担保必须经过股东会决议通过,数额不得超过公司章程规定的限额。如果违法担保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可以要求该股东赔偿。
担保人连带责任一般承担多少,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一般需按照担保合同中约定的责任份额来承担。承担保证责任后,可以进行追偿。 追偿时,可以先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的,那么是可以起诉处理的。起诉是依法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法院对特定案件进行审判的行为。民事诉讼法中的起诉,是指民事法律关系主体因自己的或依法受其管理、支配的民事权益受到侵犯,或者与他人发生争议,以自己的名义请求法院予以审判保护的诉讼行为。如果想要起诉的,一般是需要向法院提交起诉状的,起诉状的内容一般包括:原被告双方的详细信息;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将起诉状提交至法院之后,符合起诉条件的,法院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相关当事人。 起诉法院判决之后,在规定时间内,债务人不履行判决书的义务的,那么是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的。 民事执行,又称为民事强制执行,是指人民法院的执行组织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运用国家的强制力量,在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义务时,强制其履行义务,从而实现生效法律文书内容的一种诉讼活动。 强制执行有以下特征:首先执行只是国家机关实施的行为。执行权是国家的一项公权力,只能由国家机关行使,而不能由其他的单位或者公民个人行使。在我国,行使执行权的国家机关是人民法院。其次人民法院进行执行活动必须以生效的法律文书为根据。并且人民法院的执行活动具有强制性。最后人民法院的执行活动必须依照法定程序进行。 民事执行中的保障性执行措施主要包括:法院搜查、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强制交付迟延利息或迟延履行金和继续履行。 所以,担保人应当承担多少责任需要根据合同的约定判断的。
受托支付没有连带责任。 只有在受托人有过错的情况下才能请求受托人向委托人承担相应的赔偿损失的责任。 受托支付是贷款资金的一种支付方式,指贷款人(依法设立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借款人的提款申请和支付委托,将贷款资金支付给符合合同约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对象,目的是为了减小贷款被挪用的风险。 受托支付有助于提高商业银行强化科学的贷款全流程管理贷款发放的质量,也有利于管理,可以真正实现贷款管理商业银行增强贷款风险管理模式从粗放型走向精细化。 那么情况下可以选择采用贷款人受托支付方式呢?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流动资金贷款,原则上应采用贷款人受托支付方式: 1、与借款人新建立信贷业务关系且借款人信用状况一般; 2、支付对象明确且单笔支付金额较大; 3、贷款人认定的其他情形。 关于受托支付有没有连带责任的问题就回答到这里了,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话,关注律师,给你详细解答。
当事人若因自身原因造成交通事故,其配偶一般是不需要承担交通事故的赔偿责任的。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