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退休年龄的规定有: 1、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2、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3、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4、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延迟退休对不同群体包括: 1、小于等于50岁女性工人(1972年以及以后出生的女性); 2、低于等于55岁女性干部和男性工人,主要是从事体力劳动的
若干部职工的人事档案中的记录年龄与市场监管总局颁发的国民身份验证系统记录的个人实际年龄存在差异,则在下述情况下退休的相关程序将得到明确规定: 1.在所有政府部门受理退休申请及有关手续办理时,如发现干部职工的公民身份证上所载明的出生日期与理想档案中所记载的出生日期完全相符,该两份资料皆可作为确认先进时期和计算个人退休年龄的权威性依据被予以采纳。
按照人社部的答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能否享受工伤待遇需区分三种情况: 1、已经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依法领取养老保险待遇或退休金的劳动者目前无法参加工伤保险,不能享受工伤待遇。 2、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未办理退休手续或者未依法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继续在原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用人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3、用人单位招用已经达到、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或已经领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 在用工期间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如招用单位已按项目参保等方式为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应适用《工伤保险条例》。
一般情况下单位不能随便辞退一个正式员工,只有在员工本身能力不足、严重违纪或者单位经营困难的情况下会辞退员工。其中员工本人严重违纪被单位辞退是没有经济补偿的,如果是单位营业困难裁员或者员工能力不足经调岗或者培训之后不能胜任工作岗位者被辞退是存在经济补偿的。 所以在员工不考虑以后发展的情况下,只可能严重违纪或者表现能力差不能胜任岗位,单位才会辞退员工。
女性退休年龄要根据工作身份、工作性质、参加的是何种养老保险来决定法定退休年龄,因为不同身份的女性退休时间是不同的,具体的区别如下: 一、在职的职工,我国法律规定: 1、女性退休年龄是50周岁。 2、女干部退休年龄是55周岁。 3、特殊工种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提前退休的年龄是45周岁(包括特殊工种的基层女干部)。 以上人员进入社保的,必须社保满足缴费15年以上,方可到法定年龄申请退休,领取退休养老金。 二、灵活就业人员。女性灵活就业人员则比用人单位女职工(工人岗位)退休晚五年,条件是女性参保人一直是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保,那么个人的退休时间就是55周岁。
关于部级干部退休年龄为65岁,但是正职和副职的具体规定是不一样的,部级干部是正职的退休年龄一般是65岁,但任期未满的可延期3年,所以大多是68岁;对于部级干部是副职的,其60岁即可在本部门退休而转向二线。
1、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 2、从事井下、高温、高空、特别繁重体力劳动的,退休年龄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 3、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
国家退休年龄为: (1)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的。 (2)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的。 (3)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到退休年龄离职的公司不一定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劳动者到了退休年龄,并依法开始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则此时劳动者离职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劳动者虽然到了退休年龄,但是还没有开始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则此时劳动者离职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离退休人员与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聘用协议的约定履行义务,聘用协议约定提前解除书面协议的,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未约定的,应当协商解决。以上一系列规定都表示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离退休人员被再次聘用的,与用人单位不建立劳动关系,双方不签订劳动合同,而是订立聘用协议,双方关系为劳务合同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