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人有权选择放弃继承权,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的,该部分遗产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继承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一)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的; (二)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 (三)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 (四)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 (五)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遗嘱的内容一般应包括: (1)遗产的范围和名称及其具体数量。 (2)指定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 (3)遗产的分配方法和份额。 (4)对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的附加义务。 (5)再指定继承人。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十七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
工亡赔偿金由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和供养亲属抚恤金构成。 工伤死亡赔偿金是指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法律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工亡赔偿金包括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和供养亲属抚恤金。 (一)丧葬补助金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原则上,债务人必须全面履行自己的债务,同时债权人也可以拒绝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的请求。但根据合同法第73条的规定,如果部分履行债务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债务人可以部分履行债务。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七十三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
关于债权可以部分转让,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 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法律依据】根据《合同法》第八十条,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抚养费以必要为限,子女购买电脑手机等、外出旅游的费用、购买商业保险的费用等,该些费用的支出没有法律依据,父母可以拒绝支付。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能否部分放弃继承权我国现行继承法对此未做明确规定。一般认为,继承权具有不可分性,只能全部接受或者全部放弃,而不能附加任何条件,不允许部分接受或部分放弃继承。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继承人没有表示放弃的,就视为接受继承。
离婚房产增值部分的分配是: 1、婚前房产若属于夫妻一方婚前所购,则属于法定个人财产,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孳息和自然增值,也属于一方个人财产; 2、若婚前房产是属于双方共同出资购买,产权证上也写了夫妻两人的名字,那婚前房产可作为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对于房产的孳息和自然增值,也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配。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5条,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
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的房屋在婚后的增值部门也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不予分割。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房屋在婚后的增值部分,在离婚时应当平均分割,必要时也可以不均分,夫妻双方来协商。 《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
劳动仲裁的部分裁决制度特点: 1.效力具有即发性。 2.救济方式具有不可诉性。 3.适用范围具有特定性。 4.裁决的作出具有先行性。 【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劳动争议处理的基本程序,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