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质量出现问题的解决方法: (一)收房时发现房屋质量存在问题。如果收房时发现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或者认为房屋主体质量不合格经专业机构检验确实不合格的,购房人有权拒绝收房,并可以要求开发商解除合同及赔偿损失。(二)购房人在装修入住后,如果出现质量问题,要确定该质量问题是房屋本身的质量问题还是装修的问题: 1、如果是装修的问题,在保修期内只能找装修公司维修并要求赔偿损失。
1、工程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造成损失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将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按照合格签字,造成损失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另外,根据《建筑法》第79条规定,负责颁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对不符合施工条件的建筑工程颁发施工许可证的,负责工程质量监督检查或者竣工验收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对不合格
在土地承包合同公证中应注意的问题有: 1、应注意承包合同的内容是否完善合法。 2、应注意承包合同用语是否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1条规定:承包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发包方名称,承包方名称,发包方负责人和承包方代表的姓名,住所; (二)承包方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 (三)承包期限和起止日期; (四)承包土地的用途;
《产品质量法》第45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时起算。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请求权,在造成损害的缺陷产品交付最初消费者满十年丧失;但是,尚未超过明示的安全使用期的除外。 产品质量举证责任、产品质量纠纷举证责任: 1、产品侵权纠纷案件中,产品缺陷举证责任分配。 2、产品质量侵权诉讼中的举证责任。
网购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的,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和《产品质量法》第四十条的相关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 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给消费者造成其他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
抚养权的问题: 1、与精神病人离婚后,在其配偶有能力的情况下,判归其配偶抚养。 2、在精神病人的法定代理人(监护人)有能力并愿意承担该精神病人和其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责任,征得配偶同意的情况下,也可以将未成年子女归精神病人的监护人代其进行抚育。 3、若配偶方确有不宜抚育未成年子女的特殊情形时,也可以将未成年子女归精神病人的监护人代位抚育,但应当征求该监护人的意见。 4、父母
工程质量有问题需要搜集建筑工程合同,人证,物证等。预防工程质量问题发包人应当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引起充分重视,保存好施工过程中的书面证据,应对质量不合格标准有个专业的认定,要习惯使用书面沟通方式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写借条时要注意开头最好由借款人亲自书写,但要求遵照出借人同意的方式和内容。标题写在纸的顶部,与正文之间不要留空档。正文写明借款人出借人借款时间,金额等等。 写借条时的详细注意事项包括以下几点: 1、开头好由借款人亲自书写,但要求遵照出借人同意的方式和内容。 2、居中写“借条”:为了避免借款人在标题上下的空档里再私自书写别的内容,标题书写在纸的顶部,与正文之间不要留空档。说明:
彩礼纠纷还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返还彩礼要以当事人缔结婚姻关系为前提。 2、结婚前给付彩礼的,必须以离婚为前提,才能考虑支持返还请求。 3、必须是当地确实存在婚前给付彩礼的习俗。 4、给付彩礼后办理了结婚登记,但双方并未真正在一起共同生活,对于要求返还彩礼的,应予以支持。 5、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
《银行抵债资产管理办法》 第二十二条银行以抵债资产取得日为所抵偿贷款的停息日。银行应在取得抵债资产后,及时进行账务处理,严禁违规账外核算。 第二十三条 银行取得抵债资产时,按实际抵债部分的贷款本金和已确认的表内利息作为抵债资产入账价值。银行为取得抵债资产支付的抵债资产欠缴的税费、垫付的诉讼费用和取得抵债资产支付的相关税费计入抵债资产价值。银行按抵债资产入账价值依次冲减贷款本金和应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