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是关于食品包装上标签内容的规定。该条的具体内容为: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应当有标签。标签应当标明下列事项: (一)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 (二)成分或者配料表; (三)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四)保质期; (五)产品标准代号; (六)贮存条件; (七)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 (八)生产许可证编号; (九)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应当标明的其他事项。 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其标签还应当标明主要营养成分及其含量。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对标签标注事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我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是关于经营许可制度的规定,该条规定了从事食品类服务就必须要取得许可证。 该条第一款的主要内容为: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但是,销售食用农产品和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不需要取得许可。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应当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我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是关于在消费者受到损害时,要求赔偿损失的规定。根据该条规定,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开熟食店需要办理从业人员健康证、食品卫生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以及国、地税登记证。
购买到发霉变质的食品,可以向商家要求十倍的赔偿。 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 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馒头里加甜蜜素的处罚:不构成犯罪,由食品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处十万元以上十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五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并由公安机关对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将面临严厉的刑事责任,包括有期徒刑、拘役、罚金甚至没收财产等。
1、自然人犯此罪的,一般情况下,会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 2、如果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造成人体健康严重危害,会判处五年至十年有期徒刑,同时并处罚金; 3、如果单位犯本罪的,采取双罚制,对单位判罚金,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个人犯罪的规定处罚。
办卫生食品许可证需要的资料: 1.食品卫生许可证申请书; 2.法定代表人、业主或负责人资格证明; 3.生产经营场地平面图; 4.食品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培训合格证明; 5.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预防性卫生审核材料;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或卫生行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在住地的市(区)县级卫生局(防疫站)去办健康证。 因为只有市(区)县级行政地卫生局(防疫站)才有权办理健康证。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照《食品安全法》和国务院的规定,确定本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卫生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职责。 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在乡镇或者特定区域设立派出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