竣工验收的依据可以概括为以下几项内容: (1)上级主管部门对该项目批准的各种文件; (2)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及批复文件; (3)施工图设计文件及设计变更洽商记录; (4)国家颁布的各种标准和现行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5)工程承包合同文件; (6)技术设备说明书; (7)关于工程竣工验收的其他规定; (8)从国外引进的新技术和成套设备的项目,以及中外合资建设项目,要按照签订的合同和进口国提供的设计文件等进行验收; (9)利用世界银行等国际金融机构贷款的建设项目,应按世界银行规定,按时编制《项目完成报告》。
分部工程组织验收程序: 1、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申请工程竣工验收; 2、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制定验收方案; 3、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7个工作日前将验收的时间通知负责监督该工程的工程监督机构; 4、建设单位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五方验收在大多数情况下都是跟竣工验收一样的。 五方验收和竣工验收的区别在于: 1、定义不同。 五方验收是指整体工程达到竣工条件后,由质量监督部门监督下,由建造单位(也称发包人,俗称甲方)、施工总承包单位(也称承包人,俗称乙方)、勘测单位、规划单位以及监理单位五方进行验收工作。 竣工验收是指工程竣工后,根据项目及合同要求,对工程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施工建设质量等进行检验验收的过程。 2、验收对象不同。 一般来说,五方验收是竣工验收的一种方式。五方验收有五个验收对象,包括建造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勘测单位、规划单位以及监理单位。竣工验收没有明确验收对象。
验收是有监理工程师和质量检查员一同验收的,并签字确认。 而分项工程验收是由专业监理工程师与项目技术负责人一同验收,并签字确认。 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
交付竣工验收的建设工程,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3、有材料、设备、构配件的质量合格证明资料和试验、检验报告。 4、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5、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验收公路工程质量的标准规范是: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经质量监督机构核定为合格或优良;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必要的进场试验报告;签署工程保修证书,具有完整的工程技术档案和竣工图。
工程建设质量验收要求包括: 1、地基验槽记录; 2、基桩工程质量验收报告; 3、地基处理工程质量验收报告; 4、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报告; 5、主体结构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报告; 6、特殊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报告; 7、线路敷设验收报告。
验收建筑工程质量的资料包括竣工验收备案表、工程概况、单位工程验收通知书、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整改通知书、整改完成报告书、工程质量监理评估报告、建设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市政工程基础设施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
1.预验收即是初验阶段,由监理企业主持。 2.专项竣工预验收或是工程竣工正式验收之前,为确保验收程序的严谨性和协调性,我们会进行预先的质量验收,此举是为了防止承包商在质量管理方面的疏忽,以保证验收工作的质量及进度。
建筑主体验收由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质量负责人,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及时收集、整理建设项目各环节的文件资料,建立、健全建设项目档案,并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移交建设项目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