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晓菲律师
北京-海淀 北京崇学律师事务所
领了结婚证以后买的房子,主贷款人是我,老公每月还的房贷,生活中我也为家庭开支,这种情况离婚房子怎么分
您好,根据您描述该房屋是婚后取得,属于《民法典》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的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制以进行结婚登记为起点,不论房屋贷款由谁的工资收益偿还,主贷款人是谁,因为工资收益也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离婚,没有《民法典》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的法定不分少分夫妻共同财产情形的,应该一人一半。
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住院治疗,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贴,这里面的费用标准是什么?
你好,1、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2、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一般50——100元 3、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一般100元。 具体需要根据交通事故发生地生活水平以及鉴定意见和实际情况确定
债务人出具了借条,法院判我胜诉,但债务人是23岁大学生名下无财产,其父母名下有两处房产,能否强制执行其父母名下的房产?
你好,根据法院判决可知,债务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他的个人债务应该自己承担。他父母没有表示愿意偿还的,不能执行父母的财产。建议你与他以及他父母协商,将债务转让给父母,你同意转让,这个是债务的转让行为,这样就可以执行房产,或者他父母愿意以房抵债,不然你只能等他有钱后,才能实现债权。提醒:要在法院判决生效后两年内申请法院执行。
跟女朋友在一起半年分手,花了我7万5千元钱,有微信转账,有银行转账记录,没有借条,能不能要回来
你好,恋爱期间的转账能否以民间借贷纠纷起诉,答案是可以,可能否胜诉,你需要举证转账是你们合意之后的借贷而非赠与。法院在认定事实过程中,着重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1、资金往来情况、 2、转账是否是借款合意、 3、转账总额、 4、转账次数、 5、每笔转账数额、 6、转账日期、 7、日后有无达成还款计划、 8、分手后被告有无持续稳定向你转账 9、转账是否超过你的实际情况 10、资金来源 通过综合分析,转账是否符合民间借贷的交易习惯确定是否为民间借贷,是的话,可以要回
起诉离婚,第一审诉讼驳回,我能在十五天可以起诉吗?被告第一审到庭,第二次不到庭,法院会判决离婚吗?
您好,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不判决离婚的,原告可以在6个月后再次起诉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前提有两个,第一是双方均同意离婚,第二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否到庭,不是法院判决离婚与否的条件。只要你能证明你们夫妻感情已经破裂,法院会判决离婚。 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