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晓菲律师
北京-海淀 北京崇学律师事务所
大狗未拴链咬伤我家小狗,我家小狗栓链,对方应全额赔偿医疗费吗
您好,应该赔偿,因为您这边没有过错,具体还需要分析
父亲基本没有进行抚养义务,现有自主行动能力,要求子女进行抚养,且以子女害房名义欠下大量债务,能否断绝关系
你好,父母子女关系是血缘亲属关系,不能断绝
领了结婚证以后买的房子,主贷款人是我,老公每月还的房贷,生活中我也为家庭开支,这种情况离婚房子怎么分
您好,根据您描述该房屋是婚后取得,属于《民法典》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的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制以进行结婚登记为起点,不论房屋贷款由谁的工资收益偿还,主贷款人是谁,因为工资收益也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离婚,没有《民法典》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的法定不分少分夫妻共同财产情形的,应该一人一半。
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住院治疗,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贴,这里面的费用标准是什么?
你好,1、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2、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一般50——100元 3、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一般100元。 具体需要根据交通事故发生地生活水平以及鉴定意见和实际情况确定
债务人出具了借条,法院判我胜诉,但债务人是23岁大学生名下无财产,其父母名下有两处房产,能否强制执行其父母名下的房产?
你好,根据法院判决可知,债务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他的个人债务应该自己承担。他父母没有表示愿意偿还的,不能执行父母的财产。建议你与他以及他父母协商,将债务转让给父母,你同意转让,这个是债务的转让行为,这样就可以执行房产,或者他父母愿意以房抵债,不然你只能等他有钱后,才能实现债权。提醒:要在法院判决生效后两年内申请法院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