苑学宁律师
山东-济南 山东瀛在豪才律师事务所
一方起诉离婚,另一方不出庭能判离婚吗,会怎么判
这要看具体的案件情况,像你说的这个情况,之前我要办理过类似的案件。原告起诉离婚,被告拒绝接受法院的传票,也不来开庭,那像这种情况法院还是会正常开庭。如果是第一次起诉离婚,没有比较特殊的情况,一般情况是法院是不会判离的,也就是说会驳回。然后来讲,如果是作为原告一方,还是坚持离婚诉讼的话,那么按照现在民法典的规定,双方分居满一年之后,第二次起诉,法院就会判决离婚了。您可以做一个参考,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可以继续再沟通
男女朋友纷争,男方给女方转账
您好,您描述的这个问题,实践中发生的比较多,一般情况下目前法院的处理是这样子,如果是比较小额的往来,也是说双方恋爱期间的一些正常的开支,这个是不允许要求返还的。如果是比较大额的资金往来,那么这要看有没有确定的一个资金用途,比方说共同购置了大件的财产房车之类的。也要进行区分,那到底是一种赠与,还是一种借款呢?一般情况下,也就是说对方有负责举证证明那这笔资金到底是做什么用的,如果证明不了这是一种借贷关系,那么说很有可能他就要败诉了。呃,像这种纠纷我们处理了很多,大体的话是这一个处理意见,供您参考
离婚半年后男方欠其它银行的贷款,离婚协议书上房子归女方,但是房产证上还是两个人的名,银行会对该房产拍卖吗?
根据您的描述,房屋登记在两人名下,根据我们国家民法典(原物权法)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虽然你们离婚协议约定归女方一方所有,但是尚未进行离婚析产,并变更登记,因此,从法律上讲,该房产还登记在二人名下,具有公示公信效力。银行起诉的话,是可以申请法院查封房产的。因此,出于对您权利的保护,可以依法尽快申请进行离婚析产变更,变更登记至一人名下。
我是代理租赁公司和房屋所有人签订了代理租赁合同,但时间已到房屋所有人没办法交付房子,我怎么解除合同,合同为不可撤销合同
您好,您说的这个情况,咱们国家法律有规定,根据民法典第925条的规定,就是您作为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在委托授权范围内签订的合同,那么说这个合同如果是说对方知道你是租赁公司代理,那么这个合同直接约束他和房屋所有人。如果说他不知道,您可以告知他您是代理人身份签订。对方可以原则向谁主张权利,向租赁公司或者房屋所有人主张权利,最终有房屋所有人承担法律责任。作为事实上无法履行的合同,根据法律规定,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可以通知和诉讼解除。
我要卖房,但中介曾经保证过的付款时间,现在不承认了,还要我继续履约,这样我就无家可归了,我现在该怎么办?
您好,根据您描述的问题,咱们国家法律规定,房屋买卖合同作为一种典型的双务合同,也就是在一方没有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况之下,另一方享有合同的抗辩权利。双务合同的抗辩权。也就是说,既然他没有按约定付款,作为主要合同义务他还没有履行,那么他就没有权利要求你继续履行,甚至您也可以主张他的违约责任。目前的话很多二手房中介为了促成撮合交易,可能会做出一种夸大或者是不实的承诺。您一定要睁大眼睛,签合同时一定要看仔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