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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怎么样确认合同开始履行

合同纠纷 2020-08-27 20:52 标签: 应该 确认 合同 开始 履行
一、运输合同履行地的确定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在确定管辖法院时,运输合同履行地应为运输始发地、目的地。
二、合同履行地确定的原则
合同履行地的确定在我国法律中的规定是各有不同的,不一样的合同具体的履行地点也是不一样的,如何能更好的确定合同的履行地更需要相关的法律的规范,有的时候也是可以约定合同履行地的,在约定不明的情况下是需要根据法律的规定处理。
三、合同履行期限和地点的规定
1、履行期限是时间上的要求,是指享有权利的一方要求对方履行义务的时间的一个范围,它既是享有权利一方要求对方履行合同的依据,也是衡量负有履行义务的一方是否按期履行或迟缓履行的标准。
2、恶意迟延履行构成违约案例分析。
3、履行地点是指合同当事人履行和接受履行合同义务的地点。
4、履行地点如果约定不明确的,给付货币应当是在接受货币的一方所在地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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