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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费与违约金相抵合法吗

合同纠纷 2020-08-28 09:51 标签: 物业费 违约金 相抵
开发商延期交房、应付违约金时,提出免收业主一定时期的物业管理费予以抵销。
《合同法》第99条:“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但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合同性质不得抵销的除外”,虽然物业费和违约金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但由于开发商支付延期交房的违约金,与业主向物业公司交纳物业费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存在不同的法律关系主体,因此两者不能相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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