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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怎么区分合同履行与无效合同

合同纠纷 2020-09-01 16:03 标签: 应该 区分 合同 履行 无效
一、从发生原因上看,合同无效是指合同根本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合同有效的条件,合同关系不应该成立而合同解除是指消灭已经有效成立的合同。
二、对于无效合同、特别是故意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道德的合同来讲,应该当然无效,即使当事人不主张无效,有关国家机关也应主动干预而合同的解除主要适用合同自由原则,即使是符合法律规定的解除条件,当事人不行使解除权,国家也不必干涉。
三、无效合同的确认权归属仲裁机关和人民法院,宣告合同无效是国家行为而合同解除则往往由双方当事人自己决定。
四、在法律后果上,合同因当事人故意违法而导致无效的,应追缴当事人所获得的非法财产而合同解除则不存在追缴财产的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 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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