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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租赁合同的效力

合同纠纷 2020-09-05 01:12 标签: 汽车 租赁 合同 效力
1、租赁期间,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法令,安全行车严禁酒后驾驶。因酒驾违法、违纪、违章所造成的民事法律责任,自行负责,并承担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租赁期间负责对车辆例行保养和小修,如车辆在例行保养和小修时需更换零部件,应事前取得甲方的许可。
3、不得用租赁车辆从事营业性活动,不得将车辆转租、出售、典当、抵押、不得将车辆交与无证人员驾驶。
4、承担车辆租赁期的油料费、过桥费、过路费、小修费用和车辆被盗后保险公司付赔后的不足部分及其他费用。
5、租车时,应出具担保人合法有效的担保书及有效的担保证件。
6、发生交通事故,承担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裁定的责任,并承担保险公司付赔甲方后不足部分的损失和修理期间车辆的租金。
7、租赁车辆使用期间,发生交通事故,及时向当地公安交通、保险部门报案联系。并在24小时内通知甲方协助解决。
8、如需续租车辆,须在本合同期满前向甲方办理续租手续,合同期满未办理手续,逾期三天(含三天)未交还车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
(五)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十四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必须是强行性规定中的效力性规定,才能导致合同的无效或者不成立。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合同无效的情形的,应根据合同内容本身是否符合当事人合意以及所涉利益的平衡关系来确定其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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