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地买卖合同如何写
合同纠纷
2020-09-05 1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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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
买卖
合同
卖方:
买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下列房屋买卖,订立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甲方所有房屋的详细情况;
第二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上述房屋买卖成交价格;
第三条本合同签订之日,付款方式;
第四条甲方应在收到乙方全部房款________日内,将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五条甲方逾期不交付房屋给乙方,乙方不解除合同的,违约金的计算;
第六条乙方逾期不支付全部房款给甲方,视为不履行合同,责任承担;
第七条相关手续费的承担;
第八条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第九条本合同的法律效力。
第十条本合同履行如发生争议时的法院管辖地
立合同人:
卖方(签章):
联系地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代理人(签章):
联系地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年月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二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三十一条
买卖合同的内容除依照本法第十二条的规定以外,还可以包括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