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承租人提前中止租房合同要赔偿吗

合同纠纷 2020-09-06 10:05 标签: 承租人 提前 中止 租房 合同 赔偿
《合同法》规定了承租人提前中止租房合同的情形:
第二百三十一条: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百三十三条: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因此,只有在发生法律规定的情形时,承租人才可以依法解除合同,且不用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也就不用承担违约金。如果承租人解除租房合同的原因不是法律规定的原因,比如因为工作变动而要解除,那么除非租房合同中明确把这类事由约定为解除事由,否则就要承担违约责任,赔偿违约金。
在线法律咨询
示例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