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报案2月称,P2p平台金额达100万才受理,是否为执法程序错误?

刑事辩护 2020-08-03 04:53 标签: 报案 P2p 平台 金额 受理 程序 错误
是的
08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联合发布《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其中明确网络借贷金额应当以小额为主。
《暂行办法》规定,同一自然人在同一网贷平台的借款余额上限不超过20万元;同一法人或其他组织在同一网贷平台的借款余额上限不超过100万元;同一自然人在不同网贷平台借款总余额不超过100万元;同一法人或其他组织在不同网贷平台借款总余额不超过500万元。
此举也是为了防范集中性风险的爆发。
在线法律咨询
示例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