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申请仲裁的主体不适格不予受理,劳动者该怎么办?

劳动工伤 2020-08-18 21:28 标签: 劳动 争议 仲裁委员会 申请 仲裁 主体 不予 受理 劳动者
劳动者需明确被申请的主体,重新提起劳动仲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申请仲裁的主体不适格为由,作出不予受理的书面裁决、决定或者通知,当事人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经审查,确属主体不适格的,裁定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
在线法律咨询
示例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