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工旷工一天扣三天合法吗?
劳动工伤
2020-08-21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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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法》第46条关于“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之规定,在劳动者提供劳动义务的前提下,用人单位有义务支付提供劳动义务期间的报酬,而“旷工一天扣3天工资”的规定,是变相剥夺劳动者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其次,这一规定带有经济处分性质,而经济处分在本质上就是罚款。关于罚款的合法性问题,本栏目之前已经探讨过,目前的主流观点是不认可罚款合法的。最后,这一规定也违反了公平原则,劳动者出勤一天只发放一份工资,旷工一天却要扣去三份工资,劳动者能信服吗那么,对于劳动者的旷工行为如何处理才符合法律规定呢笔者认为有四种方式可以选择:一是行政处分,直至解除劳动合同。对于有旷工行为的职工,用人单位根据旷工的天数可以规定不同处分层级,比如警告、严重警告,直至解除劳动合同二是赔偿损失。如果因为劳动者旷工使用人单位遭受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向其主张损失赔偿。比如值班人员不到岗导致单位被盗三是扣减绩效考核分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