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情形包含哪些
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尚未建成或者已经竣工的房屋向社会销售,转移房屋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的几种情形:
1、出卖人主体不当导致的合同无效。
包括两种情况:
(1)出卖人不具备开发主体资格;
(2)出卖人没有销售资格。
2、买受人主体不当导致的合同无效。
这种情况主要是买受人没有订立合同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3、出卖人故意隐瞒所售房屋抵押的事实。
4、出卖人将拆迁安置房屋予以销售。
法律依据:《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